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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7 作者:劉春泉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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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達三年的“正泰訴施耐德侵權案”,終以施耐德向正泰支付1.5億余元補償金、雙方和解而告終。 1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施耐德電氣集團(SchneiderElectric)就施耐德電氣低壓(天津)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達成調解協議,天津施耐德向正泰支付補償金1.575億元。
中國企業起訴跨國巨頭專利侵權獲勝了,而且金額如此之大。 據筆者所知,這個案子的一審判決賠償金額超過3億元,如今二審和解的金額也超過了1.5億元,可能是目前為止國內最大的知識産權侵權賠償案了。但雙方在全球多個市場有20多個專利訴訟,由此引起的正泰産品不能進入相關市場造成的隱性損失和機會成本,或許還在3億元之上。因而全球和解對雙方來説都是理智的選擇。 筆者注意到,前兩天媒體還在關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上海新先鋒藥業有限公司停止生産和銷售“哌紓”,並賠償威爾曼公司470萬元專利費的糾紛,由於這個案子的專利許可費用總額超過8000萬元而將其稱為“天價專利授權”。其實,知識産權許可費用超過8000萬元的大有人在,只不過涉及商業秘密未予披露,或者因為多次分期支付不那麼引人注意罷了。 也許用不了多久,中國的知識産權侵權的鉅額索賠紀錄就會被再次刷新。知識産權大案頻發近年來才剛剛開始。筆者以為,內地企業亟須重視知識産權戰略,並將知識産權知識普及到所有高管和員工,落實到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之中去。否則,我們的企業可能還沒來得及品味到初戰告捷的滋味,便會再嘗遭遇索賠的苦果。 不信請看浙江有關方面公布這一案件和解消息時,提供的近年來浙江企業遭遇境外知識産權權利人大量索賠的數據:2003年到2008年,浙江全省法院共受理464起涉外知識産權糾紛案件。大部分都是浙江民企與國際知名公司之間的糾紛,境外公司勝訴率在95%以上,其中2008年審結的215件涉外案件中,境外權利人作為原告的勝訴率高達99.07%。內地民營企業實力比較雄厚的浙江尚且如此,我國企業面臨的知識産權的嚴峻局勢可見一斑。 由於我國的知識産權賠償有三種:權利人的損失、被告的獲利或者法定賠償。當跨國公司成為被告時,往往因其獲利能力太強而面臨鉅額索賠,這就是正泰打贏一個專利訴訟就能獲得鉅額賠償的根本原因,也是歐萊雅為什麼面臨廣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起訴也備感緊張的根本原因。 筆者以為,內地企業需要對知識産權問題加以充分重視,迎頭趕上。由於專利和著作權保護都有期限,因此在15到20年左右的時間裏面,就會因為一批較早的專利過期,內地企業就可以開始擁有一些專利而改變目前這種被動挨打的局面。到時候,內地企業才可能逐漸擁有平等對話的能力。 知識産權是公認的國際商務游戲規則,因此,筆者希望更多的內地企業也像華為、中興那樣,逐步從知識産權訴訟的受害者轉為受益者,最終成長為經營知識産權的高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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