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強令政府注資國企高管降薪
    2009-02-09    馮海寧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對於政府注資的國企,不管其高管是否已經主動降薪,有關部門都應該像奧巴馬一樣加以規範,及時&&年薪標準。對超過標準者進行曝光、問責。也就是説,對年薪不符合規定的,首先要發降薪令,其次要加強監督,最後要加大處罰力度。而且,在&&降薪令的同時,還應該&&國企削減辦公開支的標準 為平息外界對一些金融企業高管“自肥”的憤怒,美國總統奧巴馬4日宣布,得到政府資金救助的美國金融公司高管工資將受限制,最高年薪不得超過50萬美元。
  奧巴馬此前曾説:“如果你接受納稅人的幫助,你就有責任不過奢華生活。”顯然,奧巴馬宣布受援企業CEO年薪上限50萬美元,既是其對華爾街高管們貪婪的厭惡,更是對選民的及時回應。在普通民眾失業與收入銳減的情況下,華爾街金融企業員工2008年獲得了總額達184億美元的高額分紅,是讓人無法容忍的。
  作為中國民眾,在為奧巴馬此舉鼓掌的同時,自然而然關注中國企業高管的年薪收入。比如,日前媒體報道“國泰君安2008年人均薪酬上百萬”之後,其高管的收入就備受關注。無疑,民眾作為國企的出資人,尤其關注國企高管在國際金融風暴背景下的實際收入。
  關於國企高管的年薪,幾年前就有“最高不超過員工工資14倍”的官方説法,但執行得怎麼樣公眾不得而知。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儘管有77%的網友認為當前國企高管的年薪過高,但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只是&&,今後將適當調低企業高管的年薪增長速度,並不是順應形勢適當降薪,與民意期待有一定距離。
  經濟寒冬蔓延至今,僅有部分國企高管主動降薪,被認為是撫慰民意的作秀,國企的監管者並沒有發揮主導作用。究其原因,現在是市場經濟,應按市場規律來辦事。但在筆者看來,國企高管的薪酬既要與業績密切挂鉤,同時也要與經濟形勢和民意挂鉤。比如,基本年薪與福利津貼應適當下調與經濟形勢和民意接軌,而效益薪酬則可以與市場接軌。
  也就是説,針對國企高管的年薪,不能依賴於國企高管自覺降薪,也應該像奧巴馬一樣進行統一規範。可以説,適當降低國企高管的基本年薪與福利津貼,既讓國企高管身上流着道德的血液,也體現出有關方面應對經濟危機的靈活性。有關方面理應予以考慮。
  其實,在美國政府持續救助企業的同時,我國政府也在不斷注資國企。從央企到地方國企,都有不少注資案例。比如,國家對中石化、中石油兩大石油巨頭進行鉅額補貼後,又對東航和南航進行鉅額注資;再如,國資委拿出100億元注資5家電力集團以及兩家電網公司等。這些國企背後本身就有行政推手,政府注資無疑又增強了企業的抵抗力。
  那麼,政府注資的國企,其高管年薪是否合理呢?筆者以為值得追問。這是因為某些國企高管隨意定高薪酬、髮發獎金、肆意揮霍,而有關方面則缺少監管,導致一些國企薪酬處於無序和失控狀態。再加上民眾對國企高管薪酬不知情,無法監督,自然也擔心某些國企高管一方面接受政府注資,另一方面卻偷偷“自肥”。
  筆者以為,對於政府注資的國企,不管其高管是否已經主動降薪,有關部門都應該像奧巴馬一樣加以規範,及時&&年薪標準。對超過標準者進行曝光、問責。也就是説,對年薪不符合規定的,首先要發降薪令,其次要加強監督,最後要加大處罰力度。而且,在&&降薪令的同時,還應該&&國企削減辦公開支的標準。
  奧巴馬為平息眾怒而限制受援企業高管的年薪,同樣,我國對於國企,尤其對於政府注資的國企,有關方面也應重視公眾的情緒和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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