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面前的企業責任
    2008-12-01    凌河    來源:解放日報

    當前,金融海嘯影響進一步顯現,企業命運變得尤其突出。整個社會關注企業,各級政府傾力幫扶。面對這種態勢,企業怎麼辦?困難當前,企業的社會責任還要不要履行?本報近日的兩則報道,在這個問題上,給我們以深深的啟示:

    ——閔行區百家企業自發聯合,發出倡議:企業本着向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不作經濟性裁員!倡議發出那一天,就得到區內151家企業響應。現在,響應企業已增至數百家。這些企業,或逆勢而上,新招一批技術工人,或派出百餘員工進行“綜合海外培訓”。總之,面對困難,他們沒有採取簡單的裁員策略……

    ——月星集團推出“興市計劃”,注資1.8億元,重組本行業困難工廠,一方面向它們注資使之復活,一方面接納失業人員,緩解社會就業壓力,並出資採購工廠庫存産品,盤活生産存貨,促進資金周轉。據央視“堅定信心促發展”專題報道,月星已在近期向同行業一家已臨倒閉的工廠注資重組,使近七百名工人重新回到生産崗位,避免了失業的遭遇……

    我們常説,企業不僅是商品生産者,不僅要追求利潤最大化,企業還承擔着自己的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是企業的理念、是企業的文化,也是企業的形象。尤其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企業深受好政策的恩惠,深受社會的關愛,理應為社會承擔更多的責任,以回饋社會,以報答改革開放的陽光雨露。
    今天,我們已不是一般性地來談論企業的社會責任,而是説,面對當前困難形勢,企業尤其要為國家分憂,與黨和政府同心同德,為整個社會渡過難關分擔責任。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細胞,企業的興衰,不僅決定着經濟能否平穩較快發展,而且影響到民生是否能不斷改善;同時,企業又是就業這個“最大的民生”的承擔者,企業有沒有社會責任感,關係着嚴峻的就業形勢能否緩解。我們的企業,不能一碰到困難就把員工推給社會,就走簡單裁員的老路。從這一點上説,閔行數百企業面臨困難不裁員,“月星”逆勢而行反而在重組收購破産企業、恢復工人的生産崗位,就是一種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自覺擔當!
    企業擔當社會責任,並不是不要講經濟規律。恰恰相反,“閔行倡議”和“月星興市”,正是他們面對“嚴冬”,不是一動不動地蟄伏“冬眠”,而是勇於“冬泳”、抓緊“冬訓”的表現。作為“閔行宣言”倡議者的一些公司,為什麼訂單減少了卻還新招員工,因為他的新産品開發正在嚴冬中“緊鑼密鼓”,“正需要為積聚企業後勁而進行先行投資和人才儲備”。而“月星”為什麼敢於注數千萬鉅資採購工廠庫存、扶持經銷商,為什麼勇於在市道低迷時注資救活破産企業,也是因為他們對經營的前景、市場的復蘇充滿理性的信心。正由於如此,他們能把企業自身的長遠利益與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統一起來,爭取了企業和社會的“雙贏”。
    困難當前,企業的社會責任不能卸肩。越是形勢嚴峻,企業和社會越是要同心同德、共度時艱。現在的一時困難,也正是考驗企業理念、檢驗企業文化、重塑企業形象的時候,從這個意義上説,“閔行倡議”和“月星興市”,以及一批在逆風中擔起責任的企業的自覺行動,應當引起我們廣大企業和企業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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