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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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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價調整要堅持以人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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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根本上説,解決水危機的根本原則只有一個,就是承認水資源是一種公共財産,公民在用水權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在水價面人人平等。並以此為基礎,作為制定城市供水方案的基本出發點,這樣才能真正緩解水危機,也才真正符合以人為本的原則。[詳情] | | |
| 擠乾水價中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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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顯然,如果多收的水費只是流進了供水企業及其主管部門的腰包,那麼這種水價上漲就脫離了正確的目標和軌道,水資源便實際成了某些供水企業要挾政府、盤剝消費者的工具,水價上漲只是幫助供水企業從資源緊缺中謀取更大的私利。[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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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水價:別忘了提升水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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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有理由提出這樣的期待和要求:在提高水價的同時,供水企業也能嚴格遵守和執行新的飲用水國家標準,從而大幅度、根本性地改善和提高供水質量,確保飲用水的安全健康,真正做到飲用水供給的“優質優價”。[詳情] | | |
| 上調城市水價應充分考慮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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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價的任何改革都必須把民生放在首位。水與電雖然都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但相對而言,水更為重要些。沒有電,可以採取其他方式照明,而沒有水一天也生存不下去。因此,提高城市供水價格,首先要區別百姓生活用水和商業經營性用水。[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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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亟待以法治規範行政部門“漲價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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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價不斷上漲,自然在逼近民眾的生活承受底線,而這個底線究竟應界定在什麼樣的標準,恐怕又是發改委、企業與民眾爭議不休的話題。發改委、企業似乎有把民眾底線當作無限彈性橡皮筋之嫌,因此一輪又一輪的漲價顯得那麼不容置疑。[詳情] | | |
| 調整水價應該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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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作為資源性産品,其缺乏狀況越來越嚴重是有目共睹的事實,而且也是落實節能減排任務的重要內容,用價格杠桿達到節約水資源的目的也無可非議。但,節能減排任務與物價等民生問題相衝突時,應當讓位於後者。[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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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調水價請先為水價擠擠“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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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水資源日益短缺的嚴峻形勢之下,適當上調城市供水價格,以籌措更多資金進行水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實行可持續發展,這大概很有必要,但是,在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普遍上漲的情況下,自來水價格的上調就變得十分敏感。[詳情] | | |
| 水價上調不妨再拖兩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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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歷次水價上調過程都很簡單,有關部門舉行一個聽證會,得到聽證會代表的“一致同意”後,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宣布價格上調。為什麼會這麼容易呢?道理很簡單,供水公司掌握着水龍頭,自然有絕對話語權。[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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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調城市水價不宜搞“一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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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供水屬於終端産品,受上游水價上調等諸多因素影響,供水企業增加了運營成本,適當提高城市供水價格,應該説有其合理成分。但是上調城市水價,涉及範圍廣,關聯人數多,且又是在物價據高不下的背景下進行。[詳情] | | |
| 憑啥提高城市供水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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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保證保證水的供應,根本問題要節約用水。如今水的價格已經調到了很高的程度了,凡是私家用水大都感覺到水的珍貴,而一些單位用水,一些公用事業用水卻令人感到痛心。如有的城市澆花草的水,一天24小時白花花的讓其白流。[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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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價可上調 污染更該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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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説,水價理應調整,但那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業也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此外,很多地方目前支付的水費已經包含了污水處理費,所以相關部門不能僅僅審核供水企業的運營成本。[詳情] | | |
| “上調城市水價”是否説得太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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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價的上漲能想上調就能夠上調的嗎?它除了成本的考慮,還要考慮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即便是上漲了,政府還要補貼低收入人群。這些措施都要在上調的時候,同步進行。哪能説上調就上調?[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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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城市供水價格需再思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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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證水的供應,根本問題要節約用水。如今水的價格已經調到了很高程度,凡是私家用水大都感覺到水的珍貴,而一些單位用水,一些公用事業用水卻令人感到痛心。 水價的上漲看似只是經濟問題,但是它牽涉到民心。[詳情] | | |
| 希望部門表態不會影響價格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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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價調控的主管部門明確地傳遞出“明年水價要上漲”的信號,差不多意味着明年水價上漲已成定局,唯一剩下的懸念就是要漲多少了。相關部門並沒有明確解釋水價要上漲的原因,而我只想問的是:涉及民生的物價調整是要召開聽證會的。[詳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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