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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在京舉行的“汾酒唯一榮獲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白酒品牌甲等大獎章95周年紀念大會”上,汾酒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李秋喜首次公開炮轟指出,我國四川、貴州等地很多知名企業此前都打着自己品牌的酒曾獲得1915年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完全是虛假宣傳,儘管李秋喜未明確點名,但很顯然,其矛頭直指五糧液、茅&等。(6月20日
《深圳晚報》)
不管是汾酒還是茅&,都是國內著名的白酒品牌,口碑甚佳,現在由汾酒來揭露茅&涉嫌虛假宣傳,這雖然有點同行是冤家的味道,但站在商業誠信、企業責任這些角度來看,這事確實很有説道説道的必要。如果汾酒方面所言屬實,這就意味着茅&一方向全體國人撒了一個彌天大謊,而且還是一個長達近百年的彌天大謊。
按照汾酒集團董事長的説法,當年參加1915年巴拿馬世博會並且最終獲得金獎的白酒産品,只有山西、直隸、河南選送的三種酒,而貴州公署的酒獲得的是銀獎,相當於五等獎,而且沒有品牌名稱。如果此言為真,那麼茅&&面所稱自己的茅&酒也獲得金獎的説法,顯然就有撒謊之嫌。
茅&官網上的説法是當年貴州省推薦了茅&“成義”“榮和”兩家酒作坊的酒參展,以“茅&造酒公司”的名義,統稱茅&酒送出,最終獲得金獎,這顯然和汾酒方面的説法相衝突和矛盾。我們都知道,茅&是個地名,既然貴州省當年推薦的是茅&鎮“成義”“榮和”兩家作坊的酒參展,他們的酒為什麼沒有自己的名字呢?即使他們最後真的獲得了金獎,似乎也不能把這個榮譽戴到現在茅&酒的頭上。換言之,彼茅&非此茅&也。
消費者在選購白酒的時候,除了看重酒的質量、口感、價格之外,還會兼顧白酒品牌的口碑和信譽,所以,如果商家涉嫌虛假宣傳,拿子虛烏有的名譽來欺騙消費者,肯定要影響它的口碑和聲譽,進而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所以,儘管這已經是近百年前的一樁官司了,但我們卻很有較真的必要。茅&酒現在被稱為是“國酒”,越是這樣的大品牌,越要學會珍惜自己的羽毛,千萬不能做那種因小失大的事情。
因此,面對同行的指責和公眾的質疑,茅&&面不能僅僅用一句“他説他的”來應對,而應該更加積極地給出一個説法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