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2010-01-21 作者:蔡玉高 陳剛 來源:經濟參考報 |
|
|
去年11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的《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已過截止期,這也意味着這個醞釀五年多的“汽車室內環境標準”離實施又邁進了一步。標準編制組&&,標準的實施既保證車內乘員安全的環境空間,又能對我國汽車業及汽車內飾行業的發展起到規範作用,促進相關企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隨着國內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因車內室內環境引發的矛盾並不少見,有時甚至對簿公堂也無法解決。 儘管問題很明顯,但標準的制定過程卻並不順利,甚至有點“難産”。為何會出現如此尷尬的局面呢?有關專家&&,目前國內外尚無關於車內空氣污染控制的標準法規,需花費大量時間進行試驗研究和驗證。而汽車的使用環境和條件又變化太大,很難有一個具備可比性的內外部檢測環境。 專家如此解釋不無道理,然而“難産”原因可能遠不止於此。我國汽車行業現狀和內飾供應商技術水平無法適應標準才是問題的關鍵。車內空氣質量狀況與車輛製造工藝和零部件種類有直接關係,影響較大的有汽車儀表&板、門內飾板、地毯、頂棚、汽車線束、座椅總成等。車內空氣污染主要原因在於,汽車生産企業和裝飾企業在設計、生産汽車和提供汽車裝飾服務時,不斷提高車廂密閉性,使車內空氣污染物更容易聚積而産生污染;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採用一些質量不高甚至對人體健康有害的劣質材料,加劇了車內空氣污染。 標準編制組也&&,車內空氣質量的“禍根”一般是在車輛生産過程中種下的,在汽車使用過程中已經很難消除,而且汽車消費者一般也不可能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 不難想見,如果標準真的開始全面推行的話,我國國內的汽車生産企業肯定要遭受巨大的衝擊,這本身與國家支持汽車産業的大方向也是不相吻合的。事實上,儘管標準的草案已經&&,但一些業內人士對標準能否盡快實施並不抱太殷切的希望,原因在於標準草案中關於標準的實施方式也還存在着矛盾之處。草案在前言中明確説明了本標準是自願採用的,編寫工作組也建議這個標準屬推薦性的,但標準草案的封面代號卻是強制性標準代號。“強制執行”還是“推薦執行”依然還是未定之數,這也充分説明了標準實施的難度。 然而,不管有着怎樣的難度,也不管“強制”還是“推薦”,從“以人為本”、對車友身體健康負責的角度出發,標準的盡快實施迫在眉睫。業內人士&&,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應該以標準的實施為契機,加大相關環保標準的宣傳力度,引導汽車生産廠商生産出完全合乎環保標準的車輛,從而推動國內汽車産業的一次飛躍發展。 業內人士&&,車內空氣質量問題是車輛製造過程中産生的,要解決這一問題,企業就得通過技術進步和生産工藝變革,並兼顧經濟可行性來解決。要在車輛製造過程中預防污染,切斷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的發生源。在車輛製造出來之後再去治理污染的方式不適合汽車這一特殊商品,而且其治理效果極其有限,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因此,相關政府部門應從推動企業技術進步角度出發,引導汽車企業正視自己承擔的社會責任,認真對待車內空氣質量問題,並切實採取措施予以解決:對車內各種污染物的來源進行定量分析,找到污染物的發生源,有針對性地採取替換、升級等技術措施;零部件生産企業應根據汽車企業治理污染的要求,選擇適當原材料,改進生産工藝。當然,對於企業積極地適應標準要求進行技術改造的行為,政府部門應給予資金與政策的有力支持,以幫助企業度過陣痛期,迎來新的發展。 在對企業進行引導的同時,標準的作用發揮還有賴於廣大汽車消費者認識水平的提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消費者要有環保意識,在選擇車型時不但要考慮其性價比,還要將汽車室內環境質量作為重要的衡量標準。如此一來,市場的需求又會反過來作用於生産企業,企業就必須要作出改變,否則就會被市場淘汰。 期待標準的盡快實施,更期待標準帶來的環保要求能推動産業的進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