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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22 作者:毛穎穎 來源:北京商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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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排隊等着IPO(首次發行新股)或者再融資(配股、增發和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房企在證監會門口恐怕已經排出了幾道彎,面對這麼些急吼吼要求“圈錢”的房企,證監會似乎有意拉個“協管員”。 昨天有消息稱,證監會醞釀將房地産融資相關土地核查文件徵求國土資源部意見,要是不合規則,比如土地儲備中部分土地是通過內幕交易性質的“協議轉讓”而來,就會要求房企整改。 假如不是這個消息,許多人也許還不知道,“8 31土地大限”(2004年8月31日起協議出讓強制改為招拍挂方式出讓)都過去了5年,房企的土地儲備中居然還有“協議轉讓”的土地存在——是“內幕交易”一直沒完?還是5年前囤的“麵粉”直到現在都沒有做成“麵包”的打算?如果是後者,可見“土地閒置兩年即收回”的規定在房企眼中也不過是張廢紙片。 暫把這事兒拋開,還是來看證監會請國土部幫忙“把關”:到底是為了在發審會之前把“硬傷”剔出來、讓房企的材料“更好看”,還是如某些人期盼的那樣,抑制房地産市場新一輪泡沫氾濫? 假設是為了抑制泡沫而把關,那麼可“把”的絕不只是“協議轉讓土地”這一點,至少大量囤地長期撂荒就可以算在不許融資的理由裏邊,否則房企圈到了錢,不拿來建房反拿來加大囤地該怎麼辦? 假設是為了抑制泡沫而把關,那麼絕不是證監會一家需要國土部乃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這些“協管員”。 比方説,今年前三季度中國新增貸款達8.67萬億元(同比多增了5.19萬億元),這裡頭流向房地産的有多少錢?銀監會豈非更該摸底貸給房企的款都拿去幹了什麼?樓市運行情況如何?有沒有積聚信貸風險? 再比方説,新修訂的《保險法》已於10月初正式實施,其中明確保險資金“可投資不動産”,業界預計,《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産試點管理辦法》一旦&&,衝進樓市的保險資金將達1000多億元。儘管有關專家説,“從國際經驗來看”,回報率穩定、價值高的商業物業才是保險公司最關注的房地産形態。但對完全有異於“國際經驗”的中國樓市而言,“商住倒挂”(住宅價格遠超寫字樓)、住宅價格暴漲(如深圳2-9月新房成交均價累計漲幅高達90%,漲至20940元/平方米)已司空見慣,誰能保證險企資金會青睞寫字樓而非住宅?即使不允許險企參與開發和銷售住宅,也不能保證險企不會通過信託基金等各種合作方式與房企綁在一塊。保監會豈非更該為剛剛試水不動産的險企探探風險? 可惜的是,雖然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可能都需要國土部、住建部來幫自己把把關、減少點風險,但在土地市場與樓市一片大好、新地王依舊隔三差五呱呱落地的當下,國土部、住建部可不可能真心去當這個“協管員”?至賣地賣房的好成績於不顧,讓房地産市場降溫、讓房企的融資熱潮緩一緩?如果不能,那麼所謂的“幫忙把關”恐怕就成了推卸責任的“走過場”,不過是先把自己“擇乾淨”,&&房企的瘋狂“圈錢”、繼續推升泡沫與自己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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