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信貸應顧及中小企業感受
    2009-09-17    陸志明    來源:新京報

  本週,多家銀行將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懲罰”性措施,繳款換取後者發行的近2000億元定向央行票據。其中上半年放貸最為迅猛的中國銀行領到的定向央票高達400億元,而其他工、農、建3家大型國有銀行領到的數額均在200億元左右。
  定向央票要求持有行必須持有到期,其間不得用於轉讓或者再融資,因而堪稱是央行抑制銀行放貸衝動的“利器”。此次較大規模的定向央票發行無疑是針對上半年信貸天量發放的一種回縮戰略。雖然上半年信貸大幅增長是為了配合政府4萬億經濟復蘇政策,但是宏觀層面上銀行信貸的過度投放增加了不良信貸的潛在壓力,銀監會一度對此高度關注,同時企業信貸資金的二次流動引發了股市、樓市等資本市場的泡沫化,這與政府擴張信貸以推動實體經濟投資再生産復蘇的目的有所背離。
  但是,在宏觀經濟尚未完全復蘇之際,大幅下調整個國民經濟的信貸支持絕非目前央行的政策選擇。而在貨幣政策大環境依然寬鬆的背景下,微調信貸政策結構,實現宏觀政策的“有保有壓”無疑是央行信貸調整的主要目的所在。此番發行定向央票應該僅僅是個開端,後續這方面的政策調整會相繼推出。
  就目前而言,需要調整的領域主要集中於證券投資與房地産等過熱産業,雖然這些領域的投資能給企業帶來直接的經營效益,但是由於這部分行業風險已經開始積聚,央行的信貸政策必須予以適當的冷卻。而對於前期由於發達國家市場需求疲軟導致的出口産業部門則應給予更多的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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