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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名人開博”現象的監管問題,證監會負責人&&,“名人開博”發表對經濟問題的見解無可厚非,但若帶有薦股性質且以此牟利,就會涉及到對其是否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界定問題。(9月1日《證券時報》)
從證券機構的股評業務到民間股神們的市場判斷,他們所從事的都是證券投資諮詢活動,只是前者擁有合法的認證,而後者則游離在投資高手與違規諮詢的邊際之間。 無須諱言,當下很多所謂的民間股神擁有極多的市場擁躉,一些民間股神的號召力甚至要遠遠超越於專業的機構投資者。在以逐利為唯一目標的資本市場上,能夠帶來實打實的收益才是諮詢機構或個人揚名立萬的根本所在。所以民間股神要想大行其道,至少要有看得見的真實投資業績為基礎。就以“帶頭大哥”為例,被他在牛市中所點名的股票,往往當天就能夠封死漲停板。也正因此,才會有大量的投資者去積極地按照“帶頭大哥”的指點行事,並在付出天價會員費後,成為“帶頭大哥”神話的一枚枚棋子,即用投資者自己的資金去演繹下一個股票漲停的神話。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類似的神話故事也不僅僅存在於擁有合法諮詢資格的分析師民間股神身上。在2000年的一波牛市中,也曾有另外一個“帶頭大哥”,就是當時證券界赫赫有名的分析師趙笑雲。在當年一場名為“南北奪擂”的模擬實戰中,他創造了累計收益率2000%的戰績,為同期市場收益的50倍。而他推薦的很多股票,呈當日漲停甚至是連續漲停的態勢,幾乎擁有了在股市呼風喚雨的神奇“魔力”。最終打破趙笑雲神話的則是一隻名為青山紙業(600103,股吧)的個股,以其股價長達近七年的漫漫下跌而告終。 事後的一些跡象表明,無論是“帶頭大哥”還是九年前的趙笑雲,最初依靠的都是資金配合推漲其所薦個股,以此成功塑造所謂的“股神”形象,隨後再憑此來影響操縱市場,並獲得會員費收入等暴利。透過兩個近似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一個核心問題,那就是監管投資諮詢活動的關鍵並不在於分析人員是否擁有合法的諮詢資格,而在於其諮詢行為是不是完全獨立地做出。監管部門絕不能允許諮詢人員與違規資金惡意配合,無論這種配合是否給投資者帶來了利益。 事實上,以筆者對證券諮詢界的觀察,的確有所謂的民間高手並不願意,甚至可以説是不屑於去取得認證的投資諮詢資格,他們寧可自娛自樂式地以博客形式發表對市場的評判,並在市場上擁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而按照證監會相關負責人的看法,一旦這些博客文章涉及個股,就有可能因涉嫌違規而被懲處。這一監管思路看起來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但是卻忽視了問題的另外一個方面,那就是合規的投資諮詢者在擁有推薦個股權利的同時,同樣也不承擔個股投資失誤的責任。投資者並不能夠因為按照某投資建議操作出現虧損,就要求諮詢機構給予經濟賠償。可見,無論是合規諮詢還是不合規諮詢,都不會對投資者的損失付出任何代價,沒有經濟懲罰約束其實才是股市“黑嘴”頻頻出現的根本原因。 違規諮詢問題的核心並不在於資格認定,而是在於全面打擊資金操縱股價的行為。如果分析師能夠完全脫離資金運作徹底獨立地分析推薦個股,並對其推薦行為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那麼無論其是否擁有行政部門認定的諮詢資格,都能夠真正避免“黑嘴”出現。
(作者係經濟學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