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事件呼籲勞工權益保障
    2009-07-23    唐昊    來源:南方都市報
  據報道,富士康科技集團年僅25歲的員工孫丹勇從12樓跳下身亡。此前,公司交由其保管郵寄給蘋果公司的16部蘋果iphone樣機少了一部。孫丹勇的大學同學指稱,孫在接受公司環安課調查時遭到非法搜查、拘禁和毆打,富士康方面則對此予以否認。
  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我們無法認定事情的真相如何。但許多企業對自己員工權益的不尊重屢見報道——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工資偏低、拖欠工資嚴重、隨便侵害勞工權益、不簽勞動合同、扣押身份證、工作環境惡劣等情況屢見不鮮,富士康事件只是其中一例。這些天來,公眾關注的農民工張海超“開胸驗肺”,也對勞動者權益觸目驚心的損害提供了新的注解。
  勞動者是創造産品價值的主體,從倫理的層面上講理應得到尊重。追溯歐洲國家福利化和美國進步主義時期,對勞工的尊重一度被提到國家形象的層面來處置。20世紀初美國的老羅斯福總統到歐洲參加世界博覽會時,發現英國展示的是煤礦工人洗浴設備;俾斯麥治理下的德國展示的是全民醫療保障體系;而當時的美國卻作為全世界礦難發生率最高的國家而備受指責。在此之後,美國政府才開始致力於遏制腐敗、消除壟斷、促進人權的進步主義運動,讓資本主義和市場經濟向著人道主義的方向發展。
  同時,勞動者本身也具有人力資源的價值,對勞動者的尊重和保護是提升全社會人力資源價值的重要舉措。勞動者享有尊重和福利,意味著他們自身的境況得到改善、向上發展的能力得到提升,最終對企業和社會的發展會産生正面效果。事實上,正是對勞動者基本生活權利、受教育權、弱勢群體(如黑人)的照顧性保護等舉措,全面提升了美國的人力資源水平。在某種意義上,對人權的尊重,對生命的珍惜,是對這個社會創造力的無聲鼓勵,也是技術進步、管理經驗改良和生産力提高的直接來源。
  更有甚者,基本人權得不到保障的勞動者,不僅難以成為生産力的推動者,甚至可能成為生産力的破壞者。在19世紀勞資對立的歐洲,階級鬥爭和隨之而來的革命成了工人生活的重心,社會的和諧發展付之闕如。也是在經歷了勞工階級的慘烈反抗之後,西方國家才紛紛加強了勞工權益保護,正視自由工會的正面作用。其結果是社會內部矛盾有效化解,市場經濟得以順利前行。一般來説,忽視勞動者權益的時代,總會為這種忽視付出慘重代價。也只有在代價之後才會意識到勞動者權益對這個社會來説究竟意味著什麼。
  從解決問題的角度來看,對勞動者的尊重,是一種社會文化,但更是一種體制安排。並且對勞動者的尊重,在歷史上看也不是從“老闆”階層開始的,而是從各國政府開始的。如果政府通過行政和法律措施體現出對勞動者的尊重和保護,私人企業是不可能逆勢而為的,只會在這種示範和可能的懲罰約束下更加尊重勞動者,從而成為整個社會的選擇。
  在中國歷史上凡是生産力獲得長足發展的年代,大多是個人權利得到保障和尊重的年代。所謂輕徭薄賦、安居樂業,不僅是在描述一種生活狀態,那也是個體權益得到尊重的具體體現。如果一群人享有特權,而另外一群人卻連基本的尊嚴和權利都無法享有,這種情況逐漸會帶來整個社會身份差別和階層對立的固化,並且遲早會將想象中的群體間仇恨變為現實,製造社會不穩定的因子。我們總是強調發展,但即便是市場經濟的發展,也不再是19世紀那種冷酷無情的剝削了。在這個意義上,人權和財産權保護制度等經濟發展所必需的權利基礎應早日建立起來。
  幾年前,《第一財經日報》曾因為報道富士康員工超負荷工作事件而引發爭論。無論如何,一個公司在勞工權益方面出事,總是因為這類事件上新聞,就應該去反省一下自身的企業文化;同時,當媒體上總是出現勞動權益受損的案例,需要反思的則是相關法律制度和社會環境。我們應該追問一句:一個企業、一個社會到底需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才能變得更加明智呢?(作者係華南師範大學副教授)
  相關稿件
完善法律 防止勞務派遣損害勞工權益 200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