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將補農村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
    2009-07-10    點評:王國辰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9日聯合對外宣布,為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戰略部署,加快發展新能源與節能環保新興産業,我國將以縣為單位,實施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示範推廣,引導農村住宅、農村中小學等公共建築應用清潔、可再生能源。
    兩部門已於日前發布了《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實施方案》,確定了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重點領域和推廣示範縣的標準,並明確中央財政將對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予以適當資金支持。
    根據實施方案,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重點領域包括農村中小學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和縣城(鎮)、農村居民住宅以及衞生院等公共建築可再生能源建築一體化應用。在農村中小學建設方面,擬推進太陽能浴室建設,解決學校師生的生活熱水需求;實施太陽能、淺層地能採暖工程,利用淺層地能熱泵等技術解決中小學校採暖需求;建設太陽房,利用被動式太陽能採暖方式為教室等供暖。
    此外,實施方案還提出實行以縣(含縣級市區)為單位整體推進,並先行示範,分期啟動,分批實施。
     實施方案確定了今年中央財政對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的補助標準。其中,地源熱泵技術應用60元/平方米,一體化太陽能熱利用15元/平方米,以分戶為單位的太陽能浴室、太陽能房等按新增投入的60%予以補助。
    兩部門&&,以後年度補助標准將根據農村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成本等因素予以適當調整。每個示範縣補助資金總額將根據上述補助標準、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面積等審核確定。每個示範縣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800萬元。

    點評:中央財政將補助農村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而且已確定補助標準,這一做法無疑將有力推進節能減排戰略在農村地區的實施。如果從另一角度講,這一做法似乎也可以視為繼“家電下鄉”“汽車下鄉”之後又一拉動農村內需的舉措———“太陽能下鄉”或“新能源下鄉”。它將使廣大農民的生活環境與時俱進,更深刻地融入現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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