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檢查別成不能承受之重
    2009-06-04        來源:浙江在線

    期盼已久的《食品安全法》,終於生效了;一度尊寵的“免檢”制度,終於廢除了;類似摻入三聚氰胺卻照樣能夠“免檢”的悲劇,按理説,終於可以劃上句號了。只是廢除了“免檢”,就會有一個如何“檢”的問題,當年建立“免檢”制度,就是因為食品生産企業承受不了抽檢負擔;如今,進入後“免檢”時代的食品安全,會不會再陷抽檢困局?稍作推理,不由叫人憂從中來。
    按照2001年12月最後形成的《免檢辦法》,如果一家企業某種産品獲得了免檢資格,在3年免檢有效期內,將免於各級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如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的日常抽檢頻率為每兩個月或一季度一次,每次需耗時兩周至一個月,抽檢的同批次産品在檢測結果未公布前,不得進入流通領域銷售;每個産品都需要有效期的檢測報告,否則不準銷售。每次抽檢的平均費用則在3000元至6000元之間。這只是企業的負擔。職能部門呢?目前全國有40多萬家食品企業,如果它們生産的各類食品,全由各級質檢、工商部門來負責檢測,肯定不堪重負。《食品安全法》還明確規定,政府部門在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購買抽取的樣品,且不收取檢驗費和其他任何費用。考慮到一些地市級以下的地區,監管部門的檢測設備、技術、人員存在缺陷,相關部門內部工作人員早就&&了擔憂:“負擔不起最終恐怕就會淪為一紙空文。”(6月2日《第一財經日報》)
    《食品安全法》實施後,諸如方便麵、罐頭、黃酒、火腿腸、醬油、食醋、飲料、滅菌奶、瓶裝飲用水、葡萄酒、大米、小麥粉、嬰幼兒配方奶粉、食用植物油、掛麵、醬腌菜等食品單類,均在取消免檢的範疇內,需要抽檢的,會有多少生産廠家,多少生産批次,監管資源稀缺的問題勢必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檢測費用劇增必然導致生産成本上漲,這又勢必加劇生産企業的生存困難,牛奶收購價太低導致奶農往摻水牛奶裏添加三聚氰胺的悲劇,不是沒有新版上演的可能。如果最終要由消費者為頻繁檢測的高額費用埋單,此項法規的&&就未必是惠民的善政。
    若要解憂,似有三計:一是在適當降低檢測頻率的同時,加強對違規生産企業的源頭管理,尤其是要加大處罰力度:或者一次違規,終生難償;或者一次違規,終生出局。二是在努力降低檢測成本的同時,健全對檢測機構的問責機制,要讓食品檢測領域的弄虛作假行為成為誰也不敢觸及的高壓線;三是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分攤抽檢費用,政府部門、生産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各承擔一部分,以確保食品抽檢的可持續性。家樂福(中國)每年能投入2000萬元用於食品安全檢測,似乎並不影響家樂福的盈利,這當是一個令人樂觀的參照。畢竟“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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