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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海協會海基會兩會在南京舉行第三次正式協商,並就簽署兩岸金融監管協議達成共識。協議的達成使這個原本平淡的日子成為兩岸經貿關係發展中值得銘記的時刻,也使得兩岸經貿交往因此跨入“直接、雙向、機制化”的發展階段。 從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內容看,主要包括12項,即金融合作、資訊交換、保密、互設機構、檢查方式、業務交流、文書格式、&&主體、履行及變更、爭議解決等,這些都是長期以來兩岸金融業者亟待通過協商達成的共識,也是對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化與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協議。這一協議的達成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以往兩岸經貿關係多以“可操之在我”的既有模式,形成對兩岸均有約束力的合作規範。這是兩岸經貿關係發展過程的重大突破,也將為兩岸經貿關係實現規範化、正常化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台資金融機構的機會與挑戰
從兩岸金融合作的發展歷程看,隨着電信、銀行、證券、保險、觀光旅游、運輸等行業的投資限制的取消,大陸成為外商爭相投資的熱點地區,境外投資的領域不斷拓展,而&&對大陸的投資則更趨活躍。兩岸經濟的互補性與大陸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促進兩岸相關産業進行更加密切的分工合作,人員往來及資金流動的密度和強度大大提高,這就要求兩岸的金融合作更加密切,以加強兩地的業務合作和信息溝通。就島內情況而言,近年由於島內金融機構的迅速擴張和金融市場的過度競爭,金融機構的盈利水平呈現下滑之勢,更使島內要求放低赴大陸金融投資門檻的呼聲日益升高。 從目前情況分析,台灣銀行進軍大陸的初期業務將以&&為主要服務對象,這也可以從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地區布局看得出來。在設立辦事處的台灣8家銀行中,長江三角洲佔了5家,這與&&在祖國大陸投資高度集中於這一地區密切相關。2007年&&在上海、江蘇投資額佔了在祖國大陸投資總額的一半以上(51.1%),尤其是上海兩個中心(金融、航運)國際戰略的確定,更使這一區域成為台灣銀行在祖國大陸的首選之地。 台灣銀行在祖國大陸布局除鎖定&&作為其主要服務對象外,未來將以經營人民幣業務與服務大陸中小企業為主要目標,並力爭在理財與提供中介服務方面佔據相應的市場份額。台灣相關金融機構的高管對此頗具信心,但也憂心時不我予。
兩岸金融合作呈現全新局面
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簽署,是兩岸經濟合作進一步深化的重要標誌,兩岸金融合作將因此呈現出全新的局面,這具體體現在以下三方面:一是隨着台灣金融機構大陸辦事處升格為分行,長期以來困擾&&的融資方式與途徑將進一步多元化,尤其是其母公司的信用得以延伸,台資企業的資金取得必然更加便利,從而有助於&&在大陸投資布局的合理化和內銷市場的拓展;二是有助於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市場的業務拓展,解決長期以來困擾台灣金融業界的市場狹小以及過度競爭的問題,同時,具有豐富的中小企業融資經驗的台灣金融機構的進入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對大陸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拓展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三是隨着陸資赴&的啟動,大陸金融機構赴&設立辦事機構對於推動陸資入&、實現兩岸經濟的直接雙向互動有着積極的意義,特別是在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大背景下,這種合作具有更加深遠的影響。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液,在兩岸金融合作的積極推動下,兩岸經貿關係也將出現一系列深刻的變化,這一變化將在兩方面展開:一是兩岸經濟合作將在更新的起點上進行,要素配置亦將更加合理,使兩岸能夠更有效地整合相關資源,實現競爭力與經濟效益的全面提升,從而更好地因應國際經濟環境變化的挑戰;二是進一步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的深化,尤其是在人民幣國際地位日益提升的趨勢下,兩岸通過金融合作進一步穩定金融體系,建立完善的貨幣兌換與清算機制,有效抵禦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和影響,實現經濟整合,從而使兩岸在東亞區域經濟合作中佔據更加主動與有利的地位。 當然,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儘管在很大程度上為兩岸金融合作乃至經貿關係的全面規範化與正常化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但是,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兩岸作為WTO的成員方也必須遵循相應的規範,尤其是在服務業開放進程的安排上。按照現行的規範,如果依循大陸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台資銀行必須在升格為分行2年後、在業務開展較為順利的情況下,才能夠全面開展人民幣業務,這將極大制約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的發展,也會使其錯失在大陸有利的發展機遇;而單獨對台資金融機構設定優先開放的進程,則與大陸的整體開放安排相悖,難免會引發相關爭議。因此,盡快推進有關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的協商並簽署相關協議,才是推動兩岸金融進入實質性的全面合作的關鍵,舍此,兩岸金融乃至經濟合作仍難以得到全面有效的提升與深化。 “累積善意、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形成突破”,長期以來,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是依循着這一路徑不斷前行與發展的。相信在當前兩岸關係日益緩和的情勢下,通過兩岸的共同努力,構建起全面的經濟合作框架,推動兩岸經濟全面深入的合作,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是兩岸民眾共同的期待。對此,我們既需要有充分的信心,也需要有足夠的耐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