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民營醫院應先定好制度規則
    2009-04-21    郭松民    來源:法制日報
    有些事還真是不可捉摸:醫院“民營化”的浪潮似乎還在余波蕩漾,“再國有化”又已經初瀾再現。“今年3月,江西撫州市衛生局正式回購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團經營的撫州第二醫院。前不久,江西崇仁縣、上海市等地也出現政府回購民營醫院的現象。”(4月20日《京華時報》)
    雖然當初醫院“民營化”蔚然成風,“賣光”被視為改革壯舉的時候,我就表示不以為然,但對目前倏然而至的“再國有化”,我仍不以為然。因為在我看來,無論是當初的“民營化”還是現在的“再國有化”,骨子裏都還是一種“産權崇拜”的固化思維———“一私就靈”或“一公就靈”,但醫療服務的問題,本質上卻是一個定位、監管以及社會保障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只是把醫院賣來賣去,不僅不可能消除看病難、看病貴,反而會使這個問題變得更加嚴重。
    我想問的是:當初賣醫院的時候提出的種種理由,比如機構臃腫,效率低下,患者就醫時遭遇看病配藥貴,態度差,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醫患矛盾日益尖銳;産權不明晰直接導致政府主管部門功能不明確,既辦又管,集運動員與裁判員于一身,在處理醫患糾紛時難以做到客觀公正;産權界定不清,導致了管理上的失控,使公立醫院缺乏生氣與活力,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等等,所有這些問題,都解決了嗎?如果解決了,為什麼大家都公認醫療改革沒有成功呢?如果沒有解決,你們現在把醫院買回去,又如何避免這些問題的卷土重來呢?
    國內外的諸多經驗都證明:醫院是否具有公益性,關鍵不在于國有還是民營,而在于定位。私立醫院也有非常公益的,國有醫院也有以賺錢為惟一目的的———這一點大家這些年來已經有切膚之痛,一些國有醫院在“宰”起病人來毫不手軟,較之民營醫院,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更讓人擔憂的,是這種匆忙買賣的過程中,國有資産的大量流失。表面上看起來,當初撫州第二醫院被賣了4500萬元,現在買的時候只花了2800萬元,似乎賺了,但由于整個交易的過程並不透明,真正的價格是多少,也就成了一個斯芬克斯之謎。這些年“改制”的一個重要教訓就是,賣也罷,買也罷,只要沒有人民群眾的監督,橫豎都擋不了權錢交易、官商結合。
    況且,醫院是一個有機體,它的有形資産,無形資産,都在不停的變動過程當中,即便交易真的“明碼實價”,但誠如南昌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袁兆康所指出的那樣:“雖然外殼一樣,但醫護人員、醫療設備以及醫院在群眾中的品牌價值已經發生了變化。現在的醫院已經元氣大傷,業務骨幹流失、醫療設備老化”,它是不是真值2800萬,還很難説。
    凡事刮風就不好,當初一陣風地搞“民營化”固然不好,但現在一陣風地“再國有化”也不好。為今之計,應該先定規則再玩遊戲,首先解決醫院的定位、監管以及産權改革的交易程式等,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此之前,則不妨先凍結“國”“民”之間的産權交易。否則的話,賣,國家當冤大頭,老百姓埋單;買,還是國家當冤大頭,老百姓埋單。無論有關方面説得如何天花亂墜,都並非“不折騰”,而是“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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