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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高管的高薪當初紅字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奧巴馬起初的一再寬容,就是陷落於“社會道義”和
“制度正義”的兩難困境。其實當初簽訂的合同並不完全,加上奧巴馬政府對AIG公司的大規模救濟,實質上已經改變了AIG原有的合同環境,更需要一個事後的再談判機制來解決新問題。
雄心勃勃的奧巴馬一上任,就立馬推出以“限薪令”為前提的美國金融援助計劃。AIG接受了政府上千億援助,卻拿着給自己增加福利,無疑把高管道德風險問題又一次推上了風口。各方人氏都譴責AIG的行為,共和黨議員保羅 霍德就認為,
AIG如今完全成為了“傲慢(Arrogance)、無能(Incompetence)和貪婪(Greed)”的代名詞。而AIG首席執行官愛德華 利迪在出席國會聽證會時説,他當天早晨已經私下呼籲員工返還獎金,其中金額高於10萬美元者被建議返還“至少一半”。但他同時&&,公司與員工間的獎金協議仍然“應該得到遵守”。 其實,
AIG與其説是傲慢、無能和貪婪,還不如説是“美國矛盾加速器”(American Illogicality
Gatherway)的新代名詞。奧巴馬最憤怒,一則是因為AIG高管對奧巴馬在治理危機所需的政治權威的極大挑戰,二則是天底下哪有人會願意借錢給一個瀕臨破産的落魄企業家去高級場所吃喝呢? 可能還有些在一邊看好戲的人會覺得AIG高管很委屈,明明是市場的原因怎麼怪上他們的能力不佳。他們的高薪當初就紅字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而奧巴馬起初對AIG的一再寬容,就是陷落於“社會道義”和
“制度正義”的兩難困境。 AIG股東與AIG高管之間存在着非常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儘管這些股東很專業,也非常熟悉業務,但實際上他們並不能知道這些高管盡到最大努力之後的最優業績點會在哪。而且,股東的目標和高管的目標並不一致,一方要利潤最大化,而另一方則可能為了達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需要為了解決股東和高管之間的委託——代理問題,股東會主動和高管事先簽訂一個合同,規定他們在下一個年度中需要努力完成的銷售額或者利潤。同時,也告訴他們一旦超額完成任務,將得到豐厚獎勵。 這樣,股東和高管之間的矛盾在表面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和,但這裡還有一個基數的確定問題。代理人明白他自己的努力程度以及可能完成的業績點,而委託人並不知道這些私人信息。實際上,代理人對於市場風險是無法控制的。比如,某公司經理認為今年年成比較好,應該能做到10億利潤。當然,一個合理的機制就應該讓這位經理報出10億利潤額。經理一旦報出這個基數之後,會努力地向這個方向努力,但天有不測風雲,突然遇到經濟危機,公司業績急劇下降,這樣下去是拿不到原定的獎酬。為此,高管肯定會在股東面前喋喋不休的,抱怨年成不好。而一些有經驗的高管通過簽訂合同的事前權力,為自己構造一個“金降落傘”,以防各種不測風雲。 而這也恰恰説明一點,當初簽訂的合同並不是完全的,無論是從股東,還是從高管的角度出發,都是需要事後的再談判機制來重新解決。加上奧巴馬政府對AIG公司的大規模救濟,實質上已經改變了AIG原有的合同環境,更需要一個事後的再談判機制來解決眼前的棘手問題。 但是,政府也知道他們當初的那個合同規定,因此不得不私下諮詢一下經濟學家,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一直在政府部門得勢的經濟學家會告訴政府説,你可以徵收報復性稅收,讓他們的錢重新吐出來。而另一位經濟學家則辯解,這樣循環往復地“救助——報復性徵稅”勞財傷命,非但起不到任何經濟救市的效果,反而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壓力。因此,我們還不如從源頭開始找起。實際上,現代經濟學的合同理論已經解釋得非常明確,股東和經理簽訂的那個根本不是完全合同,並不是所有的條款都能明確寫在合同之上。一旦事後出現一些未加預料的、不可測風險,股東和經理人還不如再坐下來談判新的合同。 儘管世人無從得知當初AIG高管是如何脅迫AIG股東簽訂這個“金降落傘”合同的,或者是AIG股東為了留住他們的高管團隊故意留下這個完美的“陷阱”,但無論如何都可以明確,這一看似完美的合同都有重新再談判的必要。 而今看來,當初信誓旦旦、馳騁國際金融市場幾十載的AIG大鱷們也是紙老虎而已。儘管很想,但還不至於明目張膽地反抗奧巴馬的“限薪令”。其實,AIG鬧出這出“高薪門”事件更像他們的一次“試水”。很顯然,他們非常清楚他們的弱點和優勢。不過,奧巴馬如果對他們這種“試水”行為置之不理,不給予合理的回復和再談判,那麼就得注意了。如果沒有正當得法的監督手段,那麼這些大亨們就有可能會將上述手法更加隱蔽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