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不宜拿去買汽車
    2009-03-06    作者:浙江 陳健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為汽車産業振興規劃的起草人之一,全國人大代表、廣汽集團總經理曾慶洪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於如何擴大內需説了一個大膽的建議:“能否動用4000億元的住房公積金來買車,住房公積金也可以成為住房汽車公積金。”他認為一些選擇先不買房的人可以動用公積金來買車,即使買了房後,在購買第一輛車時也可以動用公積金,這樣對於市場將有很大的撬動作用。
  據了解,截止2008年年底,全國約有6000億元住房公積金閒置。如此一筆鉅額資金,在啟動內需、刺激消費的現實語境中,成了許多人牽掛惦記的唐僧肉。此前,有人建議拿這筆錢修經濟適用房和廉租屋。如今,人大代表又説要拿去買車。往後,説不定還會出現要拿公積金買衣服,交學費,出國旅游之類的建議。
  拿買房的錢去買車,建議確實大膽,就是很不靠譜。作為一種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通過職工定期繳存住房資金,逐步形成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共同解決住房資金的籌措機制,以實現“居者有其屋”。專款只能專用,公積金只適用於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領域。當下房價畸高,遠超居民正常收入水平,更需要發揮公積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幫助居民早日實現購房的理想。
  當然,如果為了刺激消費就破例一次,讓住房公積金友情支援一下汽車業,那公積金難免就會重蹈上海社保資金的覆轍,一步步地流入被貪污挪用的無底洞。2008年,全國住房公積金大案就已頻發,湖南、海南等地數起億元規模的案件被監察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查處。而從消費層次和經濟發展水平上來看,我國尚未步入人人都能開車購車的汽車時代。在環保壓力加大、石油資源日趨緊張、城市道路擁堵不堪之時,更不應當動用非常之策,鼓勵更多的人購車用車。
  想必,在市場低迷、消費不振的壓力下,眼巴巴得地盼著閒置住房公積金解困的不止汽車行業一家,因此,有必要提醒公積金管理機構和紀委監察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以免鉅額資金落入他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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