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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變換個思路,考慮用外儲來幫助國內企業解決難題呢?如果國家委託一家國有海外投資公司(比如中投)用外儲投資於與國際鐵礦石巨頭收益相關的資産(或複製資産),並以投資收益為保證向國內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特種基金(或債券),那無論對於國家、國內特定投資者、國內普通投資者,甚至國內資本市場來説,都有好處。
自溫總理訪歐期間提出“外儲內用”構想以來,學術界對這個問題一直非常關注,展開的種種研討比外界看到的要熱鬧得多。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局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儘管大家都不願意説出口,但確實如此——就是這個構想的核心內容與傳統理論邏輯確實存在矛盾:從理論上講,外匯儲備是一國通過國內企業的創匯、結匯所形成的對外債權,是一種只能行使於對外投資或購買上的權力,如果用於國內購買或投資,在現行匯率制度下必然導致本國貨幣重復發行,從而人為造成通貨膨脹。 儘管理論要隨着實踐的發展變化而變化,但有些本質性的東西卻是永恒的,不管你把飛機造得怎樣離奇古怪,它的基本空氣動力布局必須符合地球空氣動力學基本原理,否則飛不起來。關於外匯儲備的現有理論也是如此。“外儲是對外債權”的這一基本性質不會變,因此“外儲直接用於國內投資或購買必然引發本幣重復發行”的結論也就不會始終成立。這種情況下要拿出一套既不違背科學原理,又能滿足時下需求的方案確實是件很難的事,也許這就是當下關於外儲內用“討論的多,建議的少”的最直接原因吧。 我覺得,我們之所以老在這個理想與理論的矛盾中徘徊,可能是對“用”的理解過於狹隘了。按照一般理解,當前形勢下對外儲的“用”就是用於國內投資或者國內購買,不管是貨幣手段還是財政手段,都會顯而易見地造成人民幣的重復發行。所以説,這兩條都行不通。 那可不可以變換個思路呢?用外儲的目的就是解決金融危機大環境下的國內經濟問題的,而這些問題的根源不一定就是資金問題(我甚至認為根本就不是資金問題),國內企業有很多實際困難需要解決。就拿鋼鐵企業受制於國際鐵礦石價格聯盟來説吧,給再多資金也沒用,由於原材料價格上漲所造成的利潤空間的急劇減少與資金根本就無關,而失去盈利能力才是企業生存最急迫的問題。因此,國家可不可以考慮用外儲來幫助國內企業解決類似問題呢? 我認為這是可行的。 鋼鐵業的困境很典型,一方面我們控制不了鋼材價格(儘管中國是世界鋼鐵的最大生産基地),因為持有的是剛性供給頭寸(高爐停不了),另一方面我們又左右不了國際鐵礦石價格(儘管中國是全世界最大的鐵礦石需求者),因為人家持有的是柔性供給頭寸(鐵礦石埋在地裏沒不了)。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鋼鐵行業只有兩條出路:一是縮減規模,實施産業結構調整,二是對鐵礦石價格實施對衝策略,用金融手段解決生存危機,其中最簡單的就是持有國際鐵礦石巨頭的股份。但問題是,這些巨頭所在國的法律對於類似的股份收購都有嚴格的法律限制,收購不易成功;二來巨頭本身也會出於自身利益的保護而盡量阻止類似收購。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內鋼鐵企業當然可以到國際市場上尋找相關頭寸,來複製與鐵礦石巨頭們收益相關的資産,通過做多或做空這些複製資産來達到收購股份同樣的效果。但這裡也有兩個問題:國內對於企業參與國際市場活動有限制性制度,國內企業投資水平參差不齊。那麼,國內鋼企對衝策略的出路在哪?與外儲運用又有什麼關係呢? 不妨設想這樣一套方案:國家委託一家國有海外投資公司(比如中投)用外儲投資於與國際鐵礦石巨頭收益相關的資産(或複製資産),並以投資收益為保證向國內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特種基金(或債券)。這套方案無論對於國家、國內特定投資者、國內普通投資者,甚至國內資本市場來説,都是有好處的。 從國家的角度看,動用外儲投資海外資産無疑承擔了風險,而且比投資國外政府債券風險要大,但由於這種投資只是國內發行基金的保證,因此盈虧恰好對沖掉了,因而不承擔匯率以外的其他風險。除此之外,由於基金有一定的壽命期,可以靈活調整,因此可以免去解除限制性制度所帶來的社會成本。 對像鋼鐵企業這樣的國內特定投資者而言,由於特種基金與國際鐵礦石企業的收益直接相關(暫且假設正相關),投資特種基金可以直接對衝國際鐵礦石價格的波動風險,對於穩固國內鋼企的生存基礎意義重大。 對國內普通投資者而言,更多投資選擇永遠比單一選擇更有價值。而對於國內資本市場來説,引入以境外投資為保證的新資産,不會因所謂的分散流動性而導致國內資産價格下跌,反而會使國內資産定價擁有了更多參照物,這對資本市場定價體系的完善是有益的。 沿着上述方案的思路還可以産生更多的外儲應用路徑。需要説明的是,這個思路與一般構想是背道而馳的,它不是把資金投向國內,而是變相投向國外了。但我認為,“投向”只是形式,不是目的,如果這種逆向的投資方式可以解決國內經濟難題的話,投向誰又有什麼關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