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合併兩大難題尤需破解
    2009-01-22    汪春華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我國是稅收收入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但也是全球稅收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按1992年的數據,美國的稅收徵收成本佔稅收收入總額的0.58%,日本為1.13%,而中國已接近8%。對此,我國專家呼籲國稅地稅合併。(1月21日《經濟參考報》)

  為什麼我國的稅收成本那麼高?兩套徵稅機構的存在無疑是主要原因。自從1993年我國國、地稅分設以來,兩個部門的“搶稅鬥爭”就沒消停過,納稅人要多供養一套徵稅機構,無形中也增加了稅收成本。
  從這個意義來講,國稅地稅合二為一,無疑是合理的選擇。事實上,呼籲國稅地稅合併的聲音,近年來已是此起彼伏了,為何一直未能得到政府的正面回應?想必其中的阻力不小。這時候,專家們更應當做的事情,是破解國稅地稅不能合併的原因。
  首先應當肯定,當初推行分稅改革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中央的財政收入受制於地方,中央財政充足,國計民生方面的投入才有保障。但是,目的正確並不表明方法正確。由於兩套稅收機構的並存,國家稅收成本大幅增加。2004年,國稅總局徵管司司長王文彥曾指出,我國擁有稅務幹部約100萬人,而美國只有10萬人,這個比例太驚人了。此前還有一個更驚人的説法是,美國收10塊錢的稅收成本只有5毛錢,而中國收10塊錢稅竟有一半是成本。稅收成本用在哪?除了龐大的人員工資福利,當然還有相當一部分用在建設辦公大樓上,兩套班子延伸到鄉鎮一級,辦公樓的數量無疑是相當可觀。
  稅務機構改革已成當務之急,但真正落實到改革行動上,卻是另一回事。首先一個難題是,如何確保一個稅務機構收上來的稅,能按比例和稅種分文不少地分別進入中央與地方財政。有些國家將稅收機構直接劃歸財政部,或許可供借鑒,此舉有利於中央財政對稅收的管理與分配。但他們的國情與我們不相同,在細節上必須區別對待。
  另外一大難題,是來自利益集團的阻力,這一點或許是影響稅務機構改革最重要的一環。譬如,國稅地稅合併後,人員的分流與安置問題;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博弈問題等。燃油稅改革至今,二級公路收費站至今只是在部分省份試點撤消,&面上的理由是大量人員難以安置,&面下的呢?
  不管怎麼説,對於不合理的制度,哪怕遇到的阻力再大,都必須將其清理乾淨,因為它影響了行政效率,加重了民生負擔。我們希望有關方面能早日破解稅務機構合併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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