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青羊區出資近20萬元幫助28位民營企業家參與培訓。這在成都市屬首次,引起了公眾的爭議,有專家認為此舉違反了財政經費使用的一般原則。不過今後青羊區將繼續推行這種做法。(1月13日《新京報》)
據稱28位學員全是資産上千萬元的民企高管。如果這是富翁自己掏錢,無論是否“物有所值”,旁人也不必置喙。正是因為這是政府出資,花的是納稅人的錢,這才與公眾有了關係。富翁“充電”提升自己,這當然是好事,既有利於企業的成長,也可對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但是,這並不是説他讀書就可以免費,因為如果説他以前對社會做出了貢獻,那麼“資産上千萬元”也是社會對他的回報之一。納稅人不論納稅多少,都享有平等的國民待遇,富翁又憑什麼免費讀書? 富翁花納稅人的錢上大學免費培訓,尤其讓算計着自己幾個不多的積蓄,供子女上學的普通平民心中不平。 且不説培訓效果如何,真正的要害還在於有違社會公平。於政府,當然要大力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但維護社會公平,更是政府第一位的職責。否則,就沒有社會的和諧,經濟發展也無從談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