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調控要讓更多人有房住
    2009-01-12    馬紅漫    來源:東方早報

  金融危機重壓下,有關房地産行業的調控政策是否會發生變化,成為市場高度關注的議題。據《21世紀經濟報道》日前報道,1月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既強調了市場穩定的重要性,明確省級政府是穩定房市的首要負責人,但同時也呼籲開發商積極降價來促進銷售;對於地方政府的調控政策,他一方面對&&穩定房地産市場政策&&支持,但同時也強調,不許地方政府&&超出本身權限範圍的稅收、土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客觀地講,單純從上述表述看,可以説顧及到了左右兩個方向的意見,政策指向並不是很清楚:究竟房地産穩定和降價促銷如何統一?究竟什麼樣的地方維穩政策能夠獲得中央調控部門支持,什麼樣的政策又屬於“超出權限”呢?如果房價定位問題與地方政策權限問題無法得以明朗化,市場趨向就很難得到清晰預判。
  作為行業主管調控部門,之所以對産業政策出現猶疑的表述,根本原因在於房地産市場的特殊屬性。一方面,房地産市場也是對抗經濟衰退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另一方面,在房價持續上漲十年後,價格理性下跌已是大勢所趨。而讓問題變得更加複雜的是,房地産市場一旦走弱,地方就會出現土地出讓金、財稅收入大幅減少的現象,甚至會惡化本來就相當嚴峻的地方財政狀況。由此,地方政府其實很難坐視不管房地産市場低迷乃至下跌。事實上,資料顯示,最早的地方政府救樓市舉措,&&於去年5月,及至去年九十月間各地的救市政策幾乎密集到了頂點。而就在當時,中央調控政策基調依然是“從緊”,中央有關房地産市場的政策也尚未出現任何調整。可見,地方政府出於地方經濟利益,越界調控的特徵可謂非常明顯。
  由此分析,或可理解姜部長的前述言論了。地方政府的舉動固然出於地方利益訴求,但是其救市舉動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穩定”市場的作用,更高級別的調控部門理應給予一定的政策認同空間。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鋻於地方政府本身的利益直接與房地産市場相關,因此政府行為極有可能脫離應有的中立立場。假如房價因為地方政府的“救市”而逆勢上揚,這不僅可能危及金融市場穩定,甚至可能引發民怨沸騰。更何況,全盤否定之前的房地産調控政策基調,也不符合中央調控部門的意願。
  也正因此,所謂的“權限”界定問題就顯得至關重要了。對於這一問題,建設部官員特別提及“稅收、土地”等相關優惠政策,在相當程度上擊中了問題的要害。筆者特別要強調的是關於稅收政策。目前在各地的優惠政策中,稅收政策幾乎成了一個“萬金油”:如果要控制某個行業的話就“加稅”,如果要鼓勵某個行業的話則“減稅”。稅收政策的使用已經氾濫到了無所不至的地步,這其實背離了稅收的基本含義。稅是公眾支付給政府的服務回報,其目的是讓政府更好地回報公眾。因此,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才是稅收徵收和開支的唯一原則。因此,一個産業的發展如果符合公眾利益,那麼才應該得到稅收補貼,反之則施以稅收懲罰。顯然,以目前房地産市場的畸高價格而言,根本無從消受任何公共福利的傾斜照顧。以此而言,穩定房地産市場固然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絕不能夠隨意地以公眾財富和利益為代價。筆者認為,這就是所謂的政策“權限”界定的核心標準。
  所謂穩定房地産市場,其核心説白了就是穩定老百姓的住房需要。試想,如果能夠把更多的社會公眾都納入保障性住房體制,絕大多數公眾實現了“居者有其屋”,那麼房價短期內的漲跌、房市的冷暖狀況,都將無關於“穩定”的議題。因此,在拉動內需的導向性目標下,各級政府全力建設並供應保障性住房,才是房地産市場最需要完成的調控工作所在。至於房價的漲跌與否,還是讓市場去説了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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