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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産價格虛高導致金融危機
●政府救市不是為了保“泡沫”
●資金投向應是帶動需求領域
●應提高工資佔國民收入比重
目前,全球各主要經濟體,為應對全球性金融危機,先後&&大規模的拯救行動,各自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寬鬆的貨幣政策,力圖起到重拾市場信心的作用,以避免經濟進入低迷甚至衰退狀態。在此背景下,我國也&&了強有力的擴大國內需求措施。
&&對策要研究起因,這樣才能有的放矢。此次金融危機,之所以會蔓延到全球各個領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各個經濟體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都經歷了6年到7年的金融規模超常擴張、金融創新及其金融衍生品空前發展、房地産超常增長的“經濟繁榮”時期,在這一模式下,各種資産價格(金融資産、不動産、企業股票)都成為了金融衍生品,被不斷地非理性地推高價格,正是不斷推高資産價格的模式所需資金難以為繼,且投資者信心不再,而導致與之相關的經濟部門乃至整個經濟系統迅速崩潰。治理這樣的金融危機,關鍵在於,要讓曾經被炒作到高價格的各種資産,回歸到其合理的價格水平。一段時期的資産貶值不可避免,這是對過去超速增值的“還債”。 採取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當寬鬆的貨幣政策來擴大內需、刺激經濟是必要的,但刺激經濟的目標是促使經濟正常運轉起來,而不能試圖通過政府行為或政府宣示來維護高水平的資産價格。其理由是: 一、刺激內需的大量資金投入,必須流入那些能夠促進和帶動上下游産業需求的領域、流入那些能夠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費需求的領域。而不應流入維持某些企業資産值或維持某些企業不破産的渠道。只有這樣,一定的資金進入,才能真正使內需得以刺激,且通過産業關聯而産生乘數效應。如果資金只是轉化為資産數字的增加,對於實體經濟的運行就不會産生實質性的作用。 二、如果希望通過一定的資金投入來維持高資産價格,所有的資産都要求有相應的高利潤空間,才能維持經濟運行,這樣必將導致資産市場的“有價無市”。投入再多的資金,也難以維持經濟正常運行,對於刺激經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以刺激經濟、保增長的名義來維持房地産高價格的舉措不可取,原因在於:高房價條件下,居民一次性的大額信貸購房行為,使得其後幾十年的消費需求被鎖定,居民的其他消費需求被強制性地抑制,這樣就無法使廣大其他産業從擴大內需的政策中受益,甚至長期影響其他産業的需求。直接刺激股市的舉措也不可取,直接注入資金或&&利好政策刺激股市,通過股市信號反倒會使機構、企業、個人資金流入投機性的股票交易領域,而影響實體經濟的資金需求和消費需求。股市的繁榮,要靠實體經濟的預期經營利潤的提升來實現。 三、資産價格的降低,甚至破産,並不意味着資本設備和生産能力的消失。如果讓新的投資者以較低的資産值接手,只需要較低的利潤就可重新運轉起來,資本設備得以利用、生産能力得以實現、雇用能力得以恢復。對於一些高工資、高福利的企業,資産價格的降低,甚至破産,新的投資者接手後重新運轉,也可以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競爭力。金融政策,不必把維護原有投資者利益作為首要目標,而應把如何使其生産能力正常運轉起來作為根本目標。 四、此次中國經濟所出現的問題,固然與全球性金融危機等外因有關,但中國經濟體系的內在結構等內因更是不可忽視。之所以出現生産能力過剩,內需不足是根本因素,其重要原因在於,國民收入中利潤稅收所佔比重與工資收入所佔比重的失調,工資佔國民收入的比重已經由上世紀90年代初的60%下降到了當前的40%多。工資收入的不足,必然引致內需不足的危機。所以,國家通過減稅等方式來刺激經濟的意圖是好的,但應在維持企業合理利潤空間的前提下,使工資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重得以逐步提高。除此之外,直接向中低收入者適當增加消費資金(如發放消費券),亦即將部分稅收直接轉化為居民消費,臨時性地對工資佔國民收入比重進行糾偏,也對刺激經濟有直接的作用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