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了壟斷還要價格司幹什麼
    2008-11-14    作者:劉彥    來源:新聞晨報

  按説,這是個偽問題。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油價當然是由市場説了算,也就是説,成品油生産企業的産量供應與用戶之間的需求決定價格。但是,概因中國的石油生産巨頭由國家壟斷,所以身為國企的石油公司,還肩負着“平衡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發改委價格司司長13日在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發文稱)的艱巨使命,所以目前,國內成品油的價格,歸發改委價格司管。

  據13日《新京報》報道,中石化人士“否認價格變動由石油公司首先遞交申請的説法”,並稱,“發改委對於企業經營情況一清二楚。”看來,只要明察秋毫的價格司不説降價,企業是不能論價的,不管是漲價還是降價。

  現實中,油價管制自有其合理性。在幾大石油公司壟斷的前提下,如果放開油價,極有可能導致用油者被迫承受高油價;再者,對於國企的利潤分配就更加難以管制,也就是説,解除管制的話,“限制壟斷行業的高福利、高成本和高價格”,這些約束手段也都將不管用了。
  但是觀察一下油企的現狀,“高福利、高成本、高價格”的現實不正是建立在對油價管制的基礎上嗎?可見,價格管制並沒有解決這一痼疾。另外,在國際原油已經跌破60美元一桶的前提下,價格司仍不&&降價措施,難免令公眾生疑。
  不知道是不是出於回應國際石油價格下降的壓力,發改委價格司司長13日在發改委網站上發文説,價格改革的方向是“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價格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效率與促進公平相結合”。市場調控與政府調控結合是容易理解的,但促進公平關價格改革什麼事兒呢?
  如果猜測不錯的話,此話的微言大義是指,在石油行業壟斷的大前提下,油價的高低,事關最低收入者的生活成本,因此將石油價格管制在一定的低價位上,有利於低收入者的利益。因此,管制不僅應該長期存在,而且管制有利於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利益最大化。但是,目前這種比國際油價還高的定價機制,如何符合人民群眾尤其是低收入者的利益呢?另外,即便降低了油價,最後靠財政補貼石油公司從而補貼供方、降低需方生活成本的手段,從來都被認為是缺乏公平的:價格管制所造成的企業虧損最終由財政補貼負擔,而財政補貼最終由全體納稅人負擔,但很多用油大戶(包括壟斷國企和高收入群體)實質上搭車享受了這一補貼窮人的福利。而由於低收入者用油量不大(除了農業用油之外),其從低油價中分享的收益微乎其微。
  其實,放開油價、直接補貼低收入者,是效率最高、“奧肯漏桶”漏油最少的辦法。至於市場油價定價過高,解除對於民營油企的壟斷和外資油企的壟斷就夠了。但奧秘也許不在於以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名義行代言石油巨頭利益之實,證明了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斯蒂格勒所説“管制者最終被管制對象所俘獲”之言不假,而在於如果失去了管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需要一個多餘的價格司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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