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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7 新華社記者:劉娟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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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連出現陜西省澄城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重慶市武隆縣大橋施工安全事故、湖南邵陽化工廠重大泄漏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企業沒有從以前發生過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應有教訓對關係群眾生命安全的重大問題麻木不仁。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這句話用在安全生産上不合適。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可能意味着人的寶貴生命瞬間消失和重大財産損失,連補的機會都沒有。當前天氣漸冷,煤炭需求大,安全生産事故又處於多發期。因此,對於企業來説,安全生産絕不能“亡羊”後再“補牢”。加大安全生産責任意識,認真執行各項制度,不違法違章作業,才是做到防患於未然的治本之策。 企業是生産經營單位,也是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我們制訂的各項安全措施、法律法規,最終都要落實到企業。因此,企業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安全生産情況不會根本好轉。只要企業認識到安全生産的重要性,真正把安全生産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就能最大限度排除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 政府是安全監管的主體,各地安監部門是安全生産的把關者。對安全生産而言,事先以完善的制度嚴加防範,事後以嚴刑峻法嚴厲追懲,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通過監管和行政問責,推動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落實各項安全生産措施,這樣有助於企業堵住潛在的安全紕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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