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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29 作者:惠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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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老闆,在看待員工時,都希望員工忠誠,可説到忠誠的對象就模糊了。當公司小時,老闆説的忠誠,是忠誠於老闆,別人來挖人,怎麼也不走,而且要“讀老闆的書,聽老闆的話,做老闆的好員工”,並嚴格執行老闆的指令,為老闆負責。但大公司,説到忠誠,恐怕很多老闆和管理者,自己都沒有想清楚到底應該忠誠誰,再來引導員工,就很難達到目的了。 職業打工者,要忠誠於自己。一個員工如果連自己都不忠誠的話,怎麼可能忠誠於公司?而忠誠於自己,就是要忠誠於自己的價值觀,自己為人處世的準則。一個沒有原則的人,一個變色龍,是不會對自己的前途和未來負責任的。 另外就是要有自己個人的目標,知道自己要什麼。一個沒有目標的員工,他的上司是很痛苦的,上司説:“好好幹,幹好了,我給你加薪。”員工説:“我不愛錢,家裏有錢,上班就是為了打發時間。”或者説:“錢這個東西是身外之物,差不多就行了,太多了也沒有必要,我不要錢。”上司又説:“那好好幹,我給你升職。”員工又説:“我現在做員工就很好,升職成了主管,還要管人,太麻煩了,我自己管自己就好。”於是上司咬着牙説:“好好幹,我給你學習和成長的機會,如何?”員工説:“我現在完全能勝任工作,沒有必要學習,太累,到時候再説吧。”這樣的員工你怎麼管理?他什麼都不要,他無欲則剛了,沒有自己的目標,老闆拿他怎麼辦?可以説他是享受工作,享受生活。但他在當今的社會上,有資格這樣嗎?一個沒有目標的人,就是一個不忠誠於自己的人,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對公司忠誠呢?所以老闆首先要教育員工成為,為自己負責的人,然後才有可能為公司負責,為老闆負責。 員工要忠誠於公司的“文化”,並執行在“文化”之下的各項制度。為什麼不説忠誠於公司呢?公司只是個抽象的概念,它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公司的代表人物可以説是老闆,但老闆和員工隔着很多層,想忠誠也夠不着。於是老闆在公司制訂規章制度,建立企業文化,進行教育和訓練,提出一些法規一樣的東西。員工忠誠於這些“文化”,按照這些原則和方法辦事,就是忠誠於公司,忠誠於老闆。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老闆,強調企業文化和制度的根本原因。 員工當然也要忠誠於上司。上司是上司的上司任命的,最終也是老闆任命的,所以忠誠於上司,也就是忠誠於老闆,因為上司是老闆的代理人。當然上司做的事情,在老闆給的權限範圍內時,你忠誠於上司時,才是忠誠於公司。在很多公司,跟對人比做對事更重要。所以有人選擇永遠都忠誠於某個上司,無論他是正確與錯誤,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站在企業管理的角度,這不是好現象,如果那個上司辭職,會帶走一大批“他的人”,給公司造成很大的損失。所以作為老闆,要不斷強調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公司的“憲法”,就可以對盲目地忠於上司,進行制約。 老闆和員工相互之間應該少點埋怨,因為大部分老闆做過員工,要想成為一個出色、優秀的員工或者成為未來的老闆,最好是把當前的工作做好,才有將來的好老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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