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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銀監會已於近日擬定首批四家試點參股保險公司的銀行名單,列入該份名單的銀行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北京銀行。
關於分業還是混業,多年來雖屢有爭論但在成熟市場的實踐中卻基本呈現一邊倒的趨勢,即,無論是在曾經堅持分業經營的國家(如美國),還是有着混業經營傳統的國家(如德國),其商業銀行大多已經或正在改造為集存貸、保險、證券、信託、租賃等多種業務於一體的綜合性金融集團,而驅動這種趨勢的動力則大致可以歸結為兩點: 其一,二戰以來,隨着社會生産力的不斷提高和産業升級的不斷加速,全球商業競爭的焦點已經由農産品、工業製成品等傳統行業轉變為信息、通訊、金融等新興産業和服務業。正是在這種越來越緊張的競爭氛圍中,傳統商業銀行明顯感受到來自全能銀行和各種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壓力。面對傳統業務不斷萎縮的局面,商業銀行只能通過開闢新戰場以迎合客戶多元化、綜合化需求。 其二,從成本角度來説,實行混業經營有利於節約交易費用,這主要得益於範圍經濟與規模經濟,具體來説就是,通過混業可以更為深入地挖掘信息價值、更為廣泛地分攤管理費用,以及更為充分地發揮信譽功效。此外,由於客戶可以從綜合型金融機構獲得所需全部金融服務,因此兩者之間的關係更為密切,從而有利於減少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降低金融機構拓展新客戶的成本。 當然,混業較之分業的優勢必須建立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很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之所以遲遲未能順潮流而動,其主要顧慮即在於外部監管疲弱以及內部控制缺失,而近期發生在成熟市場的“次貸”危機和“法興”事件,用真實的案例為新興市場演示了風險失控的易發性、傳染性和殺傷性。 因為對於風險的忌憚,中國自1995年起較為堅決地採用了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基本模式。這種雖然保守但卻務實的選擇所立足的現實是,中國的金融部門長期管制、長期封閉、長期壟斷、長期落後但又高度相關於國民經濟最高安全。因此,在這種狀況下,中國幾乎所有的金融安排都遵循“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迫於形勢變遷,中國的金融狀況自1997年起逐步取得由量變到質變的改善,其中最顯著處在於,通過一系列代價不菲的改造,中國的大、中型商業銀行已基本完成上市並開始接受合乎市場規範的內、外部約束,而此微觀基礎的加強與鞏固,又從根本上為中國經濟的穩定與發展作出了保證。 按照斯坦福大學教授青木昌彥的觀點,銀行制度是關於銀行博弈如何進行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維持系統,銀行制度以自我實施的方式制約着參與人的策略互動,並反過來在連續變化的環境和實際決策中被不斷再生産出來。這一觀點不僅可以用來解釋近年來中國的銀行制度已經並且正在發生的變化,而且還能用來預見中國的銀行制度將會發生什麼變化。 銀行制度變遷的原因在於制度環境發生變化。回到分業/混業問題來看,經過改革與開放,中國金融體系的防風險、抗風險能力正在不斷被提升;與此同時,由客戶需求與同業競爭共同施加的創新壓力也在不斷被加重。因此,中國逐步放寬混業限制的時機漸趨成熟,銀監會放行四家銀行參股保險公司符合制度自我維持、自我實施的本質特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