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發高工資邊漲價該不該?
    2008-04-25    安徽 鄭家俠    來源:經濟參考報

  “水電氣列入調價計劃。”日前,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這一表態,意味着今年資源性産品的價格上漲幾成定局。例如,江蘇日前已經公布了污水處理費的上調標準並將於年內調整到位。不過,相關行業的總體收入水平卻並不低。來自江蘇省統計局的最新數據顯示,2007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産和供應業在19個行業中排在第3位。(4月24日《現代快報》)

  水電氣又要漲價,民眾不免要追問:水電氣的成本是如何計算的?一邊發着高工資,一邊哭着虧損要求漲價,這不是巧取豪奪是啥? 有關部門要走出辦公室多做市場調查,多走進民眾中間聽取民意。讓壟斷企業與民生接軌才是國家有關部門的重任。
  不妨看看水電氣壟斷企業的“老底”,江蘇省統計部門&&,在2007年的數據中,電力燃氣及水行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46270.28元,增長18.1%,僅次於第一位的金融業(52757.83元),和全省平均工資相比,電力燃氣及水行業無論在絕對值和漲幅上都明顯領先。2007年江蘇省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7374元,同比增幅15.1%。這意味着水電氣行業工資高出全省平均工資69%。與19個行業中最低的農、林、牧、漁(12089.64元)相比,電力燃氣及水行業是其工資的3.8倍。高工資來源於高收入,水電氣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暴利,再去向民生伸手有多少合理性?所以有關部門不能輕易相信壟斷企業“哭窮”。
  平均工資水平就是廣大民眾收入的基本參數,決定着民眾對生活必需品支出的承受能力,面對負重的民生,有關部門不該慎重對待壟斷行業的“漲價要求”麼?
  事關國計民生的壟斷行業的漲價,有關部門應該對壟斷行業進行深入細緻的成本核算,根據法定利潤和民眾的消費水平,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價格範疇,然後組織最廣泛的民眾代表進行價格聽證,來決定壟斷行業的價格標準,這樣不僅能讓有關部門“心明眼亮”,而且有利於有關部門進行宏觀調控。南京已經對部分壟斷行業的成本啟動監審工作,一邊發着高工資一邊喊漲價,申請將被一票否決,這才是務實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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