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勞民傷財複製“古董”
    2008-04-07    新華社記者:王艷明    來源:經濟參考報
  當前,一些地方急於通過上大項目來發展文化,並形成風氣。重視文化建設本是好事,但互相攀比、脫離當地實際大興土木,並不是可取之道。
  近期,甘肅省一些地方開建和欲建的文化工程引起了廣泛關注,從當地政府網站公布的消息和媒體報道來看,有永靖縣黃河三峽孔子大殿、華亭縣秦皇祭天廣場三期工程、臨洮縣老子文化園等,投資規模分別為3000萬元、3000多萬元、8000萬元。
  這些文化工程的共同特點是投資多、規模大、規劃佔地多,而且建設目標都“不一般”。華亭縣秦皇祭天廣場的目標是建設與北京天壇、山東泰山齊名的“中國祭天三壇”;永靖縣要把黃河三峽孔子大殿建設成“西北最大的孔子文化教研中心”;臨洮縣要打造“老子飛升地”的知名品牌。
  作為西部經濟欠發達省份,甘肅省的這些縣目前都不怎麼富裕,能重視文化設施建設,想方設法投入資金,本來值得肯定。問題在於,這些文化工程脫離了當地發展實際,不是挖掘和保護當地最具特色的歷史文化,也不是為了滿足城鄉群眾的文化需求。
  了解這些縣的人都知道,在當地,還有許多歷史遺跡亟待保護;在群眾身邊,還缺少好的文化設施和服務條件。正因為如此,這些工程的規劃出籠或開工建設之後,就遭到了各種反對和批評。
  文化需要發展,需要繁榮,但決不能單靠大興土木複製“古董”來實現。使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會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風貌更加昂揚向上,才是發展的根本方向。
  但是,一些地方為了在文化發展上多出成績、多出政績,急於通過“大手筆”、大項目來建設文化設施,而且熱衷借助歷史名人、文化標誌等來爭名聲、造聲勢,結果到頭來不但地方文化沒有得到發展,反而造成了歷史事實的混亂,同時也造成了資金和人力的巨大浪費。
  文化設施建設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好大喜功。要繁榮文化,可以選擇多種方式和手段,該做的事情也有很多,對瀕臨失傳的民間技藝進行搶救,對岌岌可危的文物古跡進行保護,都是對文化的重視和投入,何必勞民傷財去複製那些“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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