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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市長利文斯通五年前推車輛擁堵費徵收方案,已經收取了8億英鎊的費用,但現在交通狀況卻毫無改善。目前平均每行進1公里要等待2.27分鐘,而在2003年2月,也只要2.3分鐘。行政費用花費掉了擁堵費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於改善公共交通系統的費用卻被削減。這種狀況有可能影響到英國政府向其他10個英格蘭城市推行類似計劃的決策。(12月11日《東方早報》報道)
“倫敦收擁堵費越收越堵”的先行經驗不啻為一個警醒,它的最大啟示在於:擁堵費並非解決交通擁堵問題的靈丹妙藥。 這些制度安排中很重要的一條,是所有擁堵費的收入都必須用於公共交通項目。倫敦用於擁堵費行政管理的支出去年上升到1.6億英鎊,而用於巴士和交通流量改進的資金不足1000萬英鎊。有人指責,對於利文斯通的官僚系統,倫敦的駕駛者似乎成了搖錢樹:收費標準不斷提高,收費範圍不斷擴大,行車速度卻沒有越來越快,只有運營費用持續增長。 國內那些急於開徵擁堵費的城市管理者,有必要就此反問自身:我們是否建立好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夠有效地控制徵收成本,使擁堵費不至於淪落為“養人費”?事實上,這很令人擔憂。比如開徵不過一年多的交強險,審計結果表明,其經營費用已經超過了賠款費用。 這些制度安排中同樣重要的另一條,是確保因開徵擁堵費而增加的公交便利,大於減少私車使用而增加的交通不便。倫敦開徵擁堵費後第一年的效果是令人鼓舞的,為何越到後面越不行?因為公交便利的增長速度沒有跟上公眾出行的需要,以至減少使用私車所增加的出行成本要遠大於繳納的擁堵費本身。 這就告訴我們,徵收擁堵費並不等於交通管理者的壓力減輕,相反,應該是更加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