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産業集聚謹防“虛火”
    2007-05-18    馬相武    來源:經濟參考報

    以集聚區為形式和載體的集群化發展是文化創意産業規模發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全國各地出現了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基地)建設熱,這是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必然結果。
    以北京為例,2006年堪稱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元年。據統計,這一年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産值已達960多億元,佔全市GDP的14%以上,而文化創意産業園區的産值又在其中佔據主要部分。2006年12月,北京市統計局發布《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分類標準》,共九大類88小類。同月,首屆中國北京國際文化創意産業博覽會舉行,其間簽署合作意向或協議184個,總金額達37.63億美元。閉幕式上,首批10個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獲得認定。
    近兩年來,我國在發展文化創意産業方面的政策規劃、法律環境、體制機制等有了很大改善,不少城市相繼&&了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投資指導目錄之類文件,並且將發展文化創意産業列入城市“十一五”發展規劃。但僅有這些還遠遠不夠,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困難還很多很大。
    各地文化創意産業園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一些園區也在建設中出現了“虛火”。有的園區屬於盲目建設,盲目跟進,或重復建設,存在一定風險。不少園區缺乏産出效益,沒有研發優勢,入駐成本過高。許多企業不敢入駐,部分企業選擇離開,一些企業騎虎難下。不少地方文化産業園區相關發展的戰略和規劃,雖然已經實施,但許多並不科學和完善。紐約、東京、巴黎等世界級創意産業之都曾經遭遇過資金、人才和版權三大障礙,國內各大城市在發展創意産業的過程中,面臨同樣的問題。
    從根本上看,各地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面臨的問題是,在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之後,創新驅動如何才能跟上。這個問題似乎奇怪,因為一般來説,文化創意産業的集聚同其它産業集聚的特點不同,它應該是創新驅動在先,而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在後。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筆者將在下期文章中作進一步的分析。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