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不應該為收入差距推波助瀾
    2007-02-02    林大手(市民)    來源:河南商報

  過去15年中,雖然中國居民工資性收入穩步增長,但收入差距的擴大,已成為工資分配中的突出問題。1月31日,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公布系列收入分配報告顯示,1990年~2005年,城鄉居民平均貨幣工資收入最高最低行業之比由1.76:1擴大為4.88:1。(2月1日《第一財經日報》)

  對工資差距過大,發改委列出行業壟斷、教育程度、地區差別和經濟類型四大原因,並特別指出政府調節收入差距力度不夠。顯然,前者是不同市場要素之間的差異造成的,這在收入按要素分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可避免,要仰仗政府的調節作用來彌補。但問題是,政府在調節收入分配上並不完好,甚至在某些方面問題很大。
  在這則新聞的跟帖裏,有網友説:“企業退休的科技人員與事業單位及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差距越來越大,就我們這個地區來説,事業單位的正高職稱今年每月增加700元,但企業退休的同類人員今年每月增加155元,現在一個教授級高工的退休金抵不上一個環衛工的退休金,希望政府盡快解決。”
  人們對退休金政企差別過大不滿,並非一天兩天。內蒙古包頭市18名縣級企業退休幹部曾致信《中國經濟周刊》反映:當年同為戰友、同學,同為縣級幹部,只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便有天壤之別:企業退休的幹部,每月的退休金為900元左右,而在政府機關或事業單位退休的,每月退休金3000元左右,僅退休金差距就3倍以上。
  據悉,2007年伊始,公務員又漲工資了。退休的老同志,退休金根據在職時級別同時上漲。可以預見的是,目前退休金政企之間3倍多的差別仍將繼續拉大,並將繼續對社會收入不公“助紂為虐”。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原副院長劉福垣認為,發放養老金不是按要素分配,而是按需分配;不是初次分配,而是財政性的再分配;這裡不應該再分級別和貢獻。退休金政企差別是不合理的。退休金屬於社會保障範疇,每一個退休者都曾為國家作過貢獻,政府也有責任和義務保障其生活,安度晚年,在政府和社會面前應該人人平等。
  但事實是,儘管個人勞動力素質的差別、級別和貢獻在就業期間已經在按要素分配過程中得到了體現,可退休後這些差別仍舊主導着其收入——退休金的差別。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個體差別在退休後,由於不再為社會工作,已經失去了意義,不應該成為分配的基礎。
  對退休者,政府和社會理應一視同仁,而不是現在的有差別對待。目前按個體在職時的差別發放退休金,這是一種不公,更是對日益擴大的收入差距推波助瀾。一個人在職時按要素分配形成的收入差距,在其退休後仍舊長期存在,難道要把這種收入差距帶進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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