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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鑄幣稅,一方面可以解除目前“外匯佔款”給社會經濟帶來的過度流動性的衝擊,更重要的是,可以減輕民間的稅負 2006年全國總稅收達到37636億元,比2005年增長了21.9%,大大高於同期GDP的增幅10.7%。國家稅務局局長謝旭人近日詳細解釋了稅收增幅高於GDP增幅的多種原因,例如價格因素和收入結構等。 這些理由可以説是“言之有理”,但事實是,稅收在去除通貨膨脹因素後,仍然表現有大幅的增長。謝局長不厭其煩地解釋,用心良苦,透露出唯恐産生政府過度徵收的怨言的尷尬。 雖然稅收增幅大於GDP增幅,但中國的特殊性也決定了減稅並不是必然要訴求的緩解之道。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中國目前稅收佔GDP的比例仍然過低,減稅的空間有限;其次,如果減稅難免會影響財政收入,從而掣肘政府作為。 中國財政目前存在着另外一個困境,就是中央財政相對寬鬆而地方財政較為緊張。很多人認為國稅與地稅的稅收分配比例不均造成了這一問題。在國稅、地稅分配體系未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地方上備受詬病的醫療、教育市場化改革以及“土地財政”就有了醞釀和生存的可能空間。 前不久,國務院批准豁免東北老工業基地歷史欠稅,已顯見中央財政讓利地方財政的勢頭。但這樣的豁免,目前只能在局部地區實施,如果在全國推廣的話,恐怕也會成為中央財政不能承受之重。 中央財政讓利地方財政將會成為趨勢。但中央政府目前在此問題上表現謹慎。畢竟,如果矯枉過正,中央政府財政因為讓利地方而財政緊張的話,到時産生的問題可能將比目前的問題更為棘手。 實際上中央財政有一個“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解決對策。那就是開徵鑄幣稅。 以前的鑄幣稅概念與如今已迥然不同。以前鑄幣稅是中央政府在鑄造金屬貨幣時“缺斤少兩”實現的,而現在的鑄幣稅則是通過發行名義貨幣徵收。譬如美國作為國際硬通貨幣美元的發行方,就在向全世界徵收鑄幣稅。 在1994年之前,中國的中央財政也曾徵收鑄幣稅作為財政收入的補充,這種方式曾令中國經濟在改革開放後的十餘年間得以迅速發展。但也因為經濟機制的不健全以及政府管理經驗的缺乏,導致了鑄幣稅的過度徵收,從而引發了較嚴重的通貨膨脹。1994年後,央行採用了以“外匯佔款”為主要方式的貨幣發行機制,也就是説將外匯作為儲備集中管理的同時,向社會投放相應的人民幣作為新增貨幣。這樣一來,雖然社會上的貨幣供應量會保持增加,但政府卻再也不能徵收鑄幣稅從經濟增長中直接受惠,而只能間接地將企業和居民所繳納的稅賦作為管治報酬。 打個比方,中央與地方分別從企業和居民手中收取的稅賦,是水庫與下游的河水的關係。水庫截流的水多了,下游的水量就會減少;中央截留的稅收多了,地方的稅收就相應減少。而鑄幣稅,則等於是天上的降雨,可以直接為水庫蓄水,而不影響下游的流量。 徵收鑄幣稅,一方面可以解除目前“外匯佔款”給社會經濟帶來的過度流動性的衝擊,更重要的是,可以減輕民間的稅負,同時也可以將部分稅源歸還地方。可以説是一石多鳥的妙招。當然,鑄幣稅的徵收一定要做到適度適量,過少和過多都會給經濟造成傷害。
(作者為北京平民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