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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氣象!長期以來,內外資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現象,在新年之際見到破冰之舉。近日,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並軌的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此制度創新被認為是中國經濟體制走向成熟、規範的標誌之一。(《人民日報海外版》1月3日)
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是按內外資企業分別立法的。應該承認,國家對外資企業所得稅採取了有別於內資企業的優惠政策,為改革開放、吸引外資和促進經濟發展起了重要作用。但任何事物總是發展的,今天的中國市場,是任何一個想要逐取最大利潤的外資企業所不能、所不敢忽視的。中國在謀求與世界接軌,同樣,世界也在謀求着與中國的接軌。而且,內外資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已經極大地影響了公平經濟的實現。而且,外資企業憑藉超國民待遇,取得了市場領先位置,對民族企業、民族品牌形成了巨大的壓力。此時,外部重視中國市場,內部謀求平等,可以説,中國已取得構建內外資企業平等地位的天時地利人和,條件已經成熟。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並軌正式進入我們的視線。正如有專家所説,此舉“有利於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促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有利於推動中國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意義如此重大,理應值得歡呼。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打破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還任重道遠。 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絕不僅僅表現在企業所得稅。所謂超國民待遇,是全方面的,不僅指稅收政策還包括投資環境。隨着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稅收政策方面內外資企業並軌已現曙光,但投資環境尚未見清晨第一縷陽光。僅以目前熱鬧的招商引資為例,很多地方,只要外資肯來,是要地有地——而且價格很低,要政策有政策——怎麼讓外資滿意怎麼來。 外資企業的超國民,源於政府權力的“超國民”——不受監督,為所欲為。權力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常常表現在個人身上,體現為個人權力。所得稅的並軌,可以從制度層面來保證;但投資環境以及發展環境內外平等,卻往往依賴於政府個別官員的態度和認識。如果官員尤其是決策官員重視,那麼平等就有可能,反之則不可能。現在,招外商引外資工作如何,是懸在不少官員頭上的一把利劍,而外資也往往“挾資本以令官員”。如此現實下,指望地方官員在自己轄區內打破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實為做夢。 市場經濟就是公平經濟。內外資企業在起點上存在先天性的不公平,在終點上由於競爭又不可能産生結果上的公平,政府的責任就是制定規則的平等,實現過程的公平。內外資企業的不平等地位,無疑是對公平經濟的極大破壞,並最終影響市場破壞市場規律的正常運行。從這意義上説,內外資企業統一稅率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