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産商“控股”富豪榜實非吉兆
    2009-11-27    作者:馬滌明    來源:證券時報
    據媒體報道,11月5日,《福布斯》發布2009年中國富豪榜單上,中國有154位個人和家族房地産富豪扎堆在這個富豪榜上,地産行業富豪佔比高達38.5%。
  38.5%的比例,足以讓地産商在“富豪集團”中達到“控股”地位了,社會財富如此高度密集地聚攏於地産業,再説房地産沒有暴利,連小孩子都哄不了。社會財富集中在哪些産業上,是解讀社會經濟發展狀態的重要依據之一。地産商佔富豪榜比例最高,雖説並不表明這一行業所佔的社會財富最多,但是這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一定程度上卻代表着社會財富轉移機制的某些價值取向。地産商紛紛暴富源於地産業的暴利程度高;地産業暴利程度高,一個重要原因是土地資源的稀缺效應——土地供不應求,因而不斷推升着以土地為核心成本的商品房價格——房價暴利建立於土地暴利基礎之上;而地産商暴富的實質,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資源稀缺背景下的利用資源坐地生財——誰利用了這種資源,誰不想發財都不行。換句話説,國家把土地出讓給誰,決定着誰將先暴富起來。地産業暴利當然也離不開資本效應,然而資本並非在任何領域中都能獲得暴利性回報;而當資本在某個領域中達到近乎無風險性暴利經營時,就無法否認這種領域中的壟斷性質。而不管政策執行導向,還是監管不作為所産生與保護的大量囤地現象,更加劇着土地的壟斷。
   壟斷産生暴利,暴利導致住房難,所以出現了一邊是社會財富向地産業高度集中,一邊是很多老百姓窮盡一生、甚至幾代人積蓄來為土地暴利與地産商暴利“奉獻”的社會生態。
  如果説,屬於國家的土地資源,國家受益更多,那麼即使百姓為暴利買單,那麼暴利收益還屬於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概念上;可是土地與地産暴利收益更多地或被揣進商人腰包,或進入地方預算外賬面由官員相對隨意地支配,這就導致了社會財富轉移過程中的極大不公。
  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前提應是鼓勵創造能力致富;然而主要以佔有土地資源獲取暴利扎堆於富豪榜的地産商階層,其社會貢獻值中的“創造”成分顯然遠小於政策受益,而更多的則是政策導向之下的變相掠奪。不論於社會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考慮,還是於社會公平與和諧所計,這種社會與經濟生態都不應長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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