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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國明天宣布,對所有“中國製造”的産品徵收單獨針對中國的關稅,將會出現怎樣的情境? 美國是我國最大的單一國家出口市場。去年,我國對美國出口額達2523億美元,約佔全年總出口14285.5億美元的17.7%。我國産品在美國市場總份額約15.7%。如果美國對所有“中國製造”徵收國別關稅,那麼我國産業必將受到整體打擊,程度將由關稅稅率和實施範圍決定。
不過,更為可信的回答是:這不大可能會發生。毫無疑問,這種公然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準則的行為必將引發中國的強烈抗議乃至合法的反制措施,使任何一個膽敢採取此類措施的國家既失“利”又失“理”。而且,這種以國別為標準的措施容易讓人聯想起大蕭條時期“流行”的貿易保護“疫情”,以至於在當前的危機時期,它不會受到國際社會的歡迎。 但是,這種情況或許正在醞釀,以一種至少貌似合理合法的方式。 美國能源部長朱棣文3月17日向國會眾議院科技委員會&&,如果其他國家沒有為碳排放付費,美國一旦開始限制碳排放,就應考慮向這些國家徵收“邊界調節稅”。因為此稅種中包括對外國“高碳産品”産品徵收關稅的可能性,這也被稱為“碳關稅”(Carbon Tariffs)。而在剛剛結束的聯合國氣候談判的波恩會議上,少數美國代表再次提出了“碳關稅”問題。 去年,我國對美國出口機電産品1528.6億美元,約佔我國對美國出口總額的60.6%,約佔我國機電産品出口總額5386.6億美元的31.5%——而這恰恰是“碳關稅”劍鋒所指的“高碳産品”。中國出口到美國的鋼鐵製品、電解鋁、電解銅等産品將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家電出口也不能倖免。中國機電設備商會的調研顯示,目前我國家電出口行業平均利潤率一般在3%~5%左右。 更令人擔憂的是,“碳關稅”或許將引發歐洲採取類似措施。歐盟一直是防止氣候變化的“急先鋒”,其領導人也曾表態提議做出類似碳關稅的貿易安排。倘若歐洲仿傚美國,將使我國外需“雪上加霜”——去年我國對歐洲出口2928.8億美元,約佔全年總出口額的20.5%,美歐相加則是38.2%。僅僅從保外需的角度,“碳關稅”問題就值得我國政策界、産業界和學界的高度關注。 那麼,美國提議徵收碳關稅的動機是什麼?碳關稅是不是針對我國産業的“致命武器”?我國應如何應對?
美國兩個戰場一盤棋?
從表面上看,這是美國國內政治博弈的結果。美國總統奧巴馬上任以來,白宮一直在討論如何控制排放量。但是,這遭到了傳統産業及其游説集團的抵制。能源密集型工業、工會團體和代表“銹帶”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組成的一個強大的聯盟。呼籲保護國內商品免受“高碳”進口商品影響。而國會尋求“邊界調節稅”或“碳關稅”的立法,反映的主要是國內相關産業和政治勢力的訴求。 從中長期角度看,奧巴馬政府試圖以綠色産業帶動經濟復蘇,進而着眼在危機過後搶佔未來産業制高點。“碳關稅”可以説是實現這一系列目標的備選手段。 不過,“碳關稅”的背後,反映的是奧巴馬政府關於産業升級與氣候變化的內外戰略,其影響超越美國國界範圍。 在布什執政時期,美國一向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下稱“減排”)持消極態度,在氣候變化談判中扮演“拖後腿”的角色。奧巴馬上&後,美國改弦更張,提出到2020年在現有基礎上減排17%的積極措施,並在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的波恩會議採取了以往少有的合作態度。 不過,美國的積極態度多少有文字游戲之嫌。如果換算成國際通用的1990年基準,美國到2020年僅減排不到1%。 而且,這一讓步並非免費午餐。為本國減排企業提供“低碳補貼”、對外國“高碳産品”徵收“碳關稅”就是美國實施減排措施的代價。只是,這種代價將由包括中國在內的外國企業分擔。 從某種意義上講,美國決策者試圖將國內與國際兩個“戰場”通盤考慮:在國內反擊傳統産業勢力,為新能源與傳統産業的綠色改造保駕護航;在國際上為氣候談判增加籌碼,迫使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大國讓步。更通俗地説,美國將減排與保護性關稅“捆綁銷售”,試圖搞“一箭雙雕”。 甚至一些來自美國本土的觀察家也指出了這一點。美國加圖研究所(Cato Institute)專家薩莉 詹姆斯對CBN説,在應對氣候變暖的戰略中,(美國的)國家競爭力始終是美國重點考慮的方面。“這麼説吧,如果美國沒有推行增加本國工業成本的措施,它就沒有必要向那些沒有類似措施的進口國家徵收碳稅。”本期WER《世界走向綠色保護主義?》一文中,加拿大專家約翰 沃利詳細分析了“碳關稅”與美國氣候談判之間的關係。
中國拿什麼來反制碳關稅?
針對美國徵收“碳關稅”的呼聲,中國方面表達了強烈反對。中國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公開&&,美國這種做法將會導致報復性措施。印度也一直警告西方不要搞“綠色保護主義”。印度氣候談判專家喬蒂 帕裏克(Jyoti Parikh)上月接受CBN採訪時也&&,雖然她支持任何減排的努力,但是“碳關稅”顯然不是個好主意,將對印度的産業造成重大全面打擊。 WTO或許是中國反制“碳關稅”的機制。WTO相關條款明確規定,任一締約國的政府措施,應對來自其他締約國的輸入貨品給予與本國産品相同的待遇。 不過,也要充分認識這一問題的複雜性。關貿總協定(GATT)第20條規定,一國凡為“公共秩序”或重要合法政策目的而採取的措施,可背離GATT/WTO的基本規範。這為“綠色保護主義”留出了一條門縫。本期WER《碳關稅違反WTO嗎?》一文詳細分析了WTO能否用來抵制“碳關稅”。 而針對美國“兩個戰場一盤棋”的策略,我國則需要針鋒相對地提出“破解”,將貿易關稅問題與氣候變化問題分開,“讓關稅歸關稅,減排歸減排”。 在朱棣文提出“碳關稅”次日,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就在會見美國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成員時批評,徵收“碳關稅”是一種貿易保護主義。他認為,氣候變化和徵收進口“碳關稅”是不同領域的問題,應該在不同的談判領域裏解決。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於慶泰大使在日前接受CBN採訪時明確指出,美國應履行減排義務,不應以其他藉口予以推諉。 美國也不會完全“就範”。一方面,美國的政府、國會、企業代表等不同人士在不同場合提出“邊界調節稅”;另一方面,美國眾議院議長南希 佩洛西、美國氣候變化特使托德 斯特恩等人都對中方&&,美國按照中國的立場減排40%“有困難”。 不過,“邊界調節稅”對美國自身也是一把雙刃劍,而對中國也不一定完全是傷及自身的利器。路透社本月11日報道,美國將尋求向WTO起訴中國,理由是中國對二十幾種原材料徵收出口關稅或實行出口配額。這些産品包括錫、鎢等造成重污染的産品,也包括稀土等對國家安全有重大意義的産品。 應對這一起訴,中國完全可以打出“太極推手”——仿傚美國提出“碳關稅”的理由,尋求GATT第20條的保護,為中國採取減排措施和資源保護“正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