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改革要咬住細節不放鬆
    2009-03-18    童大煥    來源:新聞晨報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經過4個多月公開徵求意見和修訂,新醫改方案最終稿有望本週對外公布。

  從2005年7月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宣布 “醫改基本不成功”以來,新的醫改方案歷經近4年研究,期間&&了十來種方案,終於要現出廬山真面目了。最終它能夠承載百姓多少期待,不在於它提出了多麼宏偉的目標,而在於細節設計上的可操作、無縫隙。細節決定成敗,幾乎在任何時候任何領域都是真理。
  作為醫改核心環節的公立醫院改革,“醫藥分開”的最終稿有了更新表述,即“探索公立醫院門診藥房改制為零售藥店等醫藥分開的有效途徑”。這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有待觀察。如果醫院藥房改制為零售藥店後,産權仍歸屬醫院,那就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醫藥分開。醫藥分開的最終指向,必定是醫院門診病人可以憑醫生處方自由到社會上任意一家零售藥店購藥,這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須先制定幾個實施細則:醫生處方必須清楚明了,任何人都能看懂。不能像現在一樣,大部分只有醫院藥房工作人員才能看懂;醫院自行研製、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的藥品必須受到嚴格、合理的限制;只要憑醫生處方,到任何藥店購藥,都給予一視同仁的醫保報銷待遇。
  當然,這只是對於門診處方而言。對於住院醫療用藥和器械,醫和藥是不可能完全分開的。擬採用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將有助於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媒體報道透露,基本藥物不打算採取原來設計的政府組織“定點生産、統一價格、統一配送”的“統購統銷”模式,而改為“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採購”。但不論前者還是後者,都無法完全避免醫療機構和行政部門壟斷,以及由此可能産生的商業賄賂和尋租空間。現行醫療招標採購制度産銷醫患四方不滿的狀態,或將繼續存在。
  根本做法,是全面降低並開放醫療行業門檻,引入自由競爭機制,使醫療機構自身生發出降低價格、提高服務的內在動力。據 《時代周報》報道,台資醫院落地南京後,一些病種收費僅為公立醫院一半。醫生沒有賣藥動力,同時也不能收紅包、拿回扣。藥品採購形成互相制約的多道環節,不能從頭到尾少數人包辦。它能否從根本上解決藥品回扣問題,有待觀察和完善,但醫院整體上有對醫療服務價格的控制動力,乃是關鍵。同時,醫生所開處方會送醫院藥委會檢查、監督,將有助於減少大處方、大藥方和用藥失誤,從而有效保護患者健康,控制乃至降低患者就醫成本。
  在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章節中,新方案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醫院”的表述,值得期待。但為什麼只是鼓勵“非營利醫院”,令人費解。同時,筆者特別強調在開放准入的同時要降低醫療服務業門檻,是因為不論古今中外,很多民間慈善機構出於非贏利目的辦的醫院、學校,條件都比較簡陋,尤其是在贏利性資本“遺忘”的窮鄉僻壤,過高的門檻無疑是對它們的變相排斥。
  另外,醫療保險機構代患者與醫療機構進行集體談判的制度似乎未被引入。這是被證明解決醫患信息不對稱、談判不對等以及降低醫療價格等問題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有必要引起各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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