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看兩條有關個稅的新聞。
一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樊綱建議改變目前的個稅累進稅稅率,具體做法是,在不改變現行起徵點的情況下,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下的保持5%的所得稅率;500-5000元按10%的稅率徵收。而最關鍵的一步是,建議把5000-40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統一實行15%的稅率。樊綱&&:“這個範圍包含了大多數的中等收入階層,統一實行較低的稅率符合國際慣例,有利於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而在現有的稅率中,每月5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就要繳納20%的個稅。(12月9日《21世紀經濟報道》)
二是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全國2451人進行的調查顯示,68.5%的人認為,個稅不應該“一刀切”,應該根據地域差異徵收;如果個稅徵收“一刀切”,76.4%的人讚同年終時國家實行因地制宜的退稅政策。90.8%的受訪者&&,年終退稅會刺激自己消費。(12月9日《中國青年報》)
在出口不景氣的當下,振興經濟的主要手段是拉動內需,這是沒有疑問的。政府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是拉動內需,提高社會保障程度也能部分解決消費的後顧之憂,但最直接的拉動內需方式,無疑還是讓老百姓口袋裏的錢多起來。如何從個稅徵收上做文章,在政府可以承受的範圍內最大程度地對中等收入群體少收稅,是迫切需要解決的議題。樊綱調整稅率的建議和人們對年終退稅的期盼,給了個稅調整一個全新的思路——更大程度上的差異化徵收,才能讓個稅兼顧效率和公平。
不得不承認,目前我國的個稅徵收顯得粗枝大葉,不僅沒有像很多國家一樣做到“按家庭收入徵收”,也沒有完成年度徵收計劃之後的退稅。而正如樊綱所説,從整體繳稅額來説,現行稅率也讓中等收入者成了繳納個稅的最大群體。我們都知道,在任何一個國家,中等收入者都是消費的中堅群體,當中等收入者因稅負過重不敢消費,內需這個引擎就會疲軟無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説,樊綱提出的改革個稅累進稅稅率,對中等收入者來説,是比提高起徵點更大程度的減負,也是內需動力的最有效釋放。
個稅起徵點的調整一直是輿論關注焦點,但光盯着起徵點,其實是一個不小的誤區。道理很簡單:如果稅率不調整,即便起徵點如猜測所言調到3000元,受益的也只能是月應納稅所得額在2000元—3000元之間的少數人,3000元之上的中等收入群體,仍然要承受相對較高的稅率。而稅率一旦有了合理調整,受益的將是整個中等收入群體。最細緻的差異徵收,從來都是兼顧效率和公平的法寶。在很多國家,個稅徵收不僅通過繁複的檔級細分不同人群,而且按家庭收入徵收已成共識,更重要的是,政府都有明確的年度徵稅計劃,倘若當年個稅徵稅超過了預定額度,就必然要給百姓退稅。現在大家都在呼籲提高個稅起徵點,我倒是認為,以擴大內需為由頭,讓個稅徵收與國際接軌,全面體現差異性,才是更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