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風險控制重在執行
    2008-02-22    作者:張毅    來源:證券時報
  通常而言,金融機構在發展過程中都會強調風險控制環節的重要性,風險管理意識應該已經是融入金融機構創新發展整體進程之中。但是歷史上發生的一些風險事件表明,金融機構風險控制執行力度不足仍有可能會對其健康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建立良好的風險控制制度,是金融機構強化內部管理,防範風險的首要環節,但是僅有風險控制制度,而在執行環節疏於監管,就有可能失去風險管理的保護網,從而面臨着種種不可預知的風險。可以説,金融機構風險控制重在執行環節。
  伴隨着金融業競爭的加劇,對於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需要從業人員不斷針對市場客戶需求變化及時提供相應的創新産品及服務。這對前中&人員及産品設計人員、交易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圍繞着提升金融機構價值、創造利潤的角度,金融機構將廣泛開展各項業務。在業務設計及推廣的過程中,金融機構也會相應建立一定的內控制度,以有效監管風險,保證業務平穩運行。
  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出現的巴林銀行、住友商社違規交易曝光,到本次法興銀行違規交易曝光,這些金融機構並不是沒有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制度,而是在執行風險控制制度的環節出現了問題,歸結於相關內部人的問題。總的來説,是忽視了對前後&分離的防火墻功能實時監控,使得少數人既掌握前&交易操作權限,又掌握後颱風險控制權限,從而誘發交易員在不利交易情況下掩蓋風險事實,其結果是最終導致更大風險事故的發生。
  可以説,建立良好的風險控制制度,實行嚴格的前後&分離,推進定期休假及輪崗制度,定期稽核風險制度執行情況等,這都是為了有效實行前&後分離的防火墻功能,充分保護前後&人員的權益,全面落實風險控制制度的有效手段。
  在我國金融業大發展的今天,金融機構創新發展進程加快,産品創新、服務創新在給金融機構帶來持續增長的同時,也對機構內部風險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海外發達市場中曝露出來的風險案例,我們可以認識到良好的前後&分離,實時有效的風險控制將有助於金融機構平穩發展,而一旦忽視了對風險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單純追求高增長就可能會帶來大的風險,從而真正阻礙了機構持續快速發展。
  在積極準備新業務,新産品創新發展過程中,我國金融機構要積極借鑒海外成熟風險控制經驗,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在此基礎上,更重要的是嚴格執行風險管理制度,實時定期稽核,保證風險控制執行力度,為打造優秀的金融企業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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