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極等書店為被告案件漸入司法程序
2011-11-28   作者:白龍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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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極書局、風入松書店、光合作用書房,近年來,這些有着較大影響力的民營實體書店先後陷入經營危機,甚或倒閉。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透露,以上述書店為被告人或被執行人的案件已陸續進入司法程序。據悉,如果按照規定程序操作,書店仍有可能東山再起。
   海淀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楊海超介紹,在第三極書局停業前後,有多家出版社、圖書公司到法院向經營第三極書局的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拖欠的貨款,而第三極書局公司拖欠的金額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取得勝訴判決的供貨商中,有部分單位也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從去年書店停業之後,第三極書局公司已經沒有足夠財産來償還欠款,供貨商的貨款無法執行到位。據粗略統計,目前為止,第三極書局公司無法償付的貨款仍有100余萬元。
  同樣,停業後的風入松圖書公司也沒有足夠的財産可償還出版社的書款。光合作用書房也有可能出現這一問題。
  法官還指出,對讀者來説,一旦書店停業,書店發行的儲值購書卡就無法繼續使用,損失也不小。由於金額少,時間、精力有限,很少有單個讀者像供貨商那樣提起訴訟,時間一長,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楊海超介紹,在書店陷入危機,無力償債的情況下,經營這些實體書店的公司大多沒有依照企業破産法的規定履行重整、和解、破産清算程序,將公司解散。如果僅依靠搬家重新開業,或尋找新的投資人進行融資,但缺乏法定程序保護和嚴格期限約束的話,很難讓債權人放心,也會令新的投資人失去信心,嚴重時會出現債權人哄搶書店資産的混亂局面。
  “對於陷入經營危機的民營實體書店來説,雖然面臨資金方面的困難,但並不意味着企業已經被宣告死亡,在法律框架之內與債權人進行協商,仍有可能獲得重生的機會。”楊海超&&,即便是最後無法進行重整或達成和解,進行破産清算也是按照法律規定和市場規律對書店進行處理,解決所有問題,保證市場的秩序。如果宣布虧損就關門停業,不履行法定的重整、和解、破産清算程序,不僅留下了很多難以處理的欠債,也不利於自己擺脫危機,甚至還可能危及市場安全。
  法官指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企業還有重新崛起的可能,這既是保護企業自己,也是保護企業的眾多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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