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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7-23 作者:記者 胡錦武/南昌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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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江西採訪時了解到,在社會各界對“建材下鄉”充滿期待的同時,農民、企業家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均對政策落實存在擔憂心理,並在提出建議時認為,政策明朗仍須過科學篩選納入補貼名錄的建材類型和建材企業、明確合理的補貼方式、建立有效監管隊伍及措施這“三道關”。 對於農民而言,最擔心的是應該得到的實惠不能落實到位。“就怕政府一補貼,建材就漲價,結果補貼只是讓生産企業或經銷商得了實惠。”吉安市吉州區興橋鎮沙江村村民鄧相全舉例説,政府今年3月對農機進行補貼之前,手扶拖拉機的價格為每台5000多元,現在國家補貼30%,可手扶拖拉機的價格變成了每台將近7000元,農民實際購買還是要花4600多元。 鄧相全説,政府應該對“建材下鄉”的産品在質量和價格方面進行嚴格控制,最好指定由有信譽的企業生産,並對價格進行指導調控,讓農民沒有後顧之憂。 “既有期盼,也有擔憂。”江西泰和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佑任説,“建材下鄉”確實能拉動內需,但如果不能實現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很可能給技術落後的企業以“喘息”機會,與國家淘汰落後産能的産業政策背道而馳,也不符合“建材下鄉”政策&&的初衷。 為此,王佑任認為,必須提高“建材下鄉”産品名錄的准入“門檻”,首先,進入名錄的企業必須確保是“先進産能”,産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綠色環保原則,高污染、高耗能的低質建材必須“出局”;其次,由於當前落後産能主要集中在縣級地區,為避免縣級政府部門出於地方利益目的,實行地方保護主義,必須由市一級以上政府部門組織招標,力求公平公正,達到促進産業結構優化調整的目的。 與此同時,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建材工業處處長劉文斌認為,“建材下鄉”政策要確保科學合理,至少還有“三道關”必須要過: 首先是必須科學篩選納入下鄉名錄的建材類型和生産企業。建材具有品類和生産廠家眾多的特點,目前市場上共有3000多種建材産品,其中僅陶瓷一類在全國又有2000多個生産廠家,要篩選出下鄉名錄,程序複雜,工作量巨大。 建材下鄉還面臨産品質量和價格的兩難問題。即農村市場需求趨向價格便宜的低端産品,而生産高端産品的大企業雖然産品質量有保障,但産品價格也相應較高,下鄉産品很難同時確保質量優良價格優惠。因此他建議制定“區域性名錄”,充分考慮建材銷售半徑,盡可能選擇本地産品,以最大限度減少運輸等不必要的成本。 其次,必須明確合理的補貼方式。與家電、農機等以成品形式下鄉最大的不同點是,建材産品屬於半成品,在哪個環節對農民予以補貼存在難點。如果以普惠方式補貼到農戶人頭或採取農民購買建材後用發票到有關部門按比例報銷補貼,很可能出現以虛假發票套取國家補貼等情況的發生。 因此,建議制定農民申請、有關部門批准的嚴格審批程序,給予符合條件的農戶每戶按人口比例限定建築面積的補貼方式,或科學計算每戶在規定建築面積內所需鋼材、水泥等的用量,予以定量補貼,超出部分不予補貼。 第三,明確部門職能,嚴格把住下鄉建材的質量關,制定嚴厲的監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監管隊伍。 “家電下鄉”政策實施後,一些地方曾經出現部分劣質的家電産品進入了下鄉産品的銷售渠道的情況,使這一惠民政策打了折扣。“建材下鄉”必須未雨綢繆,在嚴格控制下鄉名錄的同時,制定嚴厲的處罰規定,杜絕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確保政策的順利實施。 為此,必須明確建設、工信、工商、質監等各有關部門的相應職能,並在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基礎上,由一個部門牽頭成立相應機構,全程監督“建材下鄉”政策實施的每個環節,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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