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購買不足五年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全額徵收營業稅
    2010-07-16    作者:劉文國    來源:經濟參考報

    為抑制投機性購房需求,防止房價過快上漲,貴州省人民政府最近在下發的通知中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將全額徵收營業稅。
  貴州省人民政府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貴州省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對個人首次購買戶型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則暫按1%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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