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制實施 個人網店相關法規仍需跟進
    2010-07-01    作者:記者 侯雲龍/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網店實名制’後,我真的很擔心,不知道我的網店還能不能像以前那樣經營下去!”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正式實施,淘寶賣家高穎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流露出對新法規&&的不安。 
  儘管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和業內人士稱,&&《暫行辦法》主要是為了規範網購行業,不會強制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也不會對其強制徵稅。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相關法規仍有需要完善之處。

  “實名制”有益行業發展

  國家工商總局新聞處孟彩霞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暫行辦法》的&&主要是為了對網購行業進行必要的監管,這既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也會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中消協2010年第一季度投訴分析顯示,各地有關網絡購物的投訴依舊居高不下,並呈增長趨勢。不少消費者在網購中被侵權後,選擇了“忍氣吞聲”,主要原因就是“無相關法律法規監管”。 
  淘寶網公關部負責人顏喬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暫行辦法》的&&將把不規範、甚至是非法的網店清理出去,使守法經營的商家得到健康發展的空間,還會使消費者受益。 
  天天購物網市場部副總監計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暫行辦法》會對整個行業的發展將大有裨益,將改變目前業內魚龍混雜的局面,會對整個市場産生規範作用。

  徵稅取決於工商登記

  高穎問:“‘網店實名制’會不會是收稅的前奏?”這樣的問題不但困擾着高穎,還困擾着很多像她一樣的個人網店賣家。 
  記者以個人網店賣家身份走訪了北京市宣武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向工作人員詢問“個人網店是否需要繳稅”。工作人員稱,個人網店如果不辦理稅務登記,就不用繳稅,但稅務登記取決於工商登記,由工商部門決定。
  該工作人員還透露,根據現行政策,經營性企業在網上交易時,根據交易類型,需要繳17%或4%的增值稅,但這是否會作為今後對個人網店的徵稅標準,目前還尚無定論。該工作人員還強調,隨着網購行業的發展和法規的完善,未來不排除向個人網店全面徵稅可能,但徵收何種稅種,現在還難以確定。
  隨後記者又走了訪宣武區地稅局第一稅務所,工作人員給出了相似的回答。但該工作人員強調,如果個人網店經營規模較大,則需要辦理營業執照,隨後進行稅務登記並繳稅。不過,《暫行辦法》並沒有對“網店規模”這一問題做出詳細説明。
  德勤稅務及商務諮詢合夥人張寶雲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對個人網店徵稅的條件還不成熟。現階段,個人網店不需辦理營業執照,也不辦理稅務登記,從法律角度講,不具備徵稅基礎。 
  英國曼徹斯特大學電子商務學博士王一鳴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了歐美國家的經驗。歐美國家建立了完善的金融和個人信用體系,所以通過銀行和網絡平台的銷售記錄,就能了解到賣家的實際經營情況。稅務部門只需根據當地規定,就能很方便地向不同的賣家徵稅。而國內金融等硬體體系的缺失,使對個人網店徵稅難以在實際中操作。 
  不過,張寶雲認為,隨着電子商務的日益發展,未來對個人網店徵稅是大勢所趨,所徵稅種屬於增值稅範疇。但需要健全網店經營規模、稅款起徵標準等法規,為徵稅打好法律基礎。

  不強制個人網店工商登記

  由於工商登記決定了是否需要繳稅,高穎疑問:“我這樣的網店到底要不要去工商局登記,要不要辦營業執照?”。 
  孟彩霞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個人網店實名制”不等於“強制辦照”。根據《暫行辦法》,“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並不強制個人網店經營者進行工商登記,以及辦理營業執照。
  但高穎擔心地説:“現在我一個月的純收入已經超過了2萬,是不是要進行登記呢?” 
  張寶雲介紹,判定“個人網店進行工商登記的資質”非常重要,這涉及到是否需要進行稅務登記,是否需要繳稅。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法規,所以個人網店暫時仍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但相信《暫行辦法》實施之後,相關的標準也會陸續&&。
  另據新華社6月30日消息,商務部日前發布《關於促進網絡購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利用網絡平台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實名註冊,具備條件時對網絡銷售個人逐步實施工商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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