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要求落實嚴格的宅基地用地制度
    2010-03-04    作者:記者 王濤/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國土資源部3日發布通知,要求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機制,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嚴控總量盤活存量、逐步引導農民居住適度集中、因地制宜地推進“空心村”治理和舊村改造。
  這份名為《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保障農民住房建設用地基礎上,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用地總量,統籌安排各類建設用地。農民新建住宅應優先利用村內空閒地、閒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內有空閒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設用地。鼓勵通過改造原有住宅,解決新增住房用地。
  《通知》還要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城鄉一體化的城鎮建設發展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按規劃、有步驟的推進農村居民點撤並整合和小城鎮、中心村建設,引導農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規劃的居民點自願、量力、有序的集中。對因撤並需新建或改擴建的小城鎮和中心村,要加大用地計劃、資金的支持。對近期規劃撤並的村莊,不再批准新建、改建和擴建住宅,應向規劃的居民點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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