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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1-11 作者:記者 陳偉/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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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馮雲旺來説,他所在的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土河公司)是幸運的。 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位於山西省呂梁市的大土河公司在自己5個礦被別人兼併的同時,也兼併了別人的6個礦。兼併重組後,大土河公司擁有6個大礦,其中120萬噸的4個,90萬噸的1個,60萬噸的1個,總産能由原來的300萬噸/年躍升至630萬噸/年。 “現在所有的協議都簽好了,採礦證也都辦好了,就等着復産了。”馮雲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他目前是民營企業大土河公司的副總經理。 大土河公司的改變源於一場“整合風暴”。 2008年,山西省政府晉政發(2008)23號文件明確規定,大力支持大型煤炭企業作為主體,兼併重組整合中小煤礦。兼併重組整合後企業生産規模應不低於300萬噸/年,所屬礦井至少有一個規模不低於120萬噸/年。山西省最大規模的一次煤炭企業兼併重組整合工作由此展開。 在馮雲旺看來,山西省此次強力推行的煤炭資源整合利大於弊,甚至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我們公司其實早就有兼併重組的打算,也一直在關注這方面的動向,但依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推不動,最缺的就是政策。如果政府不在政策上硬性推動的話,恐怕多少年也推不動(兼併重組)。”他説。 山西省在23號文件中提出,在大力支持大型煤炭企業兼併重組中小煤礦,建立煤炭旗艦企業,實現規模經營的同時,對已具備一定生産規模的地方骨幹煤礦企業允許作為主體,兼併重組相鄰中小煤礦。這一政策讓大土河公司看到了機會。 按照大土河公司的規劃,到“十一五”末期,該公司的煤礦産能要達到1000萬噸。為達到這個目標,公司必須收購周邊小煤礦,不斷擴大井田面積,此次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符合大土河公司自身發展的需要。 馮雲旺説,民營企業跟民營企業之間的談判效率還是比較高的,而且過程也比較順利,雖然跟那家參股企業的談判持續了將近4個月。 “有的小煤礦確實不太願意被兼併,但最終還是認清形勢,做出權衡,畢竟小煤礦的運營風險實在太高。”馮雲旺透露,被大土河兼併的6個煤礦裏面,有4個選擇了退出,1個置換,只有1個選擇了參股。這6個煤礦全部是民營企業。 按照簽訂的協議,大土河公司一共將支付給4個退出的煤礦2億多的賠償,目前已經付了一半,另外一半等煤礦復産後再給。“這2億多全部是自己的錢,而且在談判時我們還刻意多給了一點,比如説評估價是4000萬,最後我們給的是5000萬。” 至於煤炭企業兼併重組後的效果,馮雲旺説,整合後,地質儲量和井田面積大大增加了,這為該公司循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催化的作用,不過真正的效果可能要2年以後才能看出來。他透露,大土河公司創辦至今未發生過礦難。 問起“國進民退”的問題,馮雲旺説,在報紙上看到過這方面的報道,不過這個問題在呂梁並不明顯,他也沒有聽説過身邊有人因為投資煤礦而遭受損失的。《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在山西,呂梁和朔州兩市的民營企業辦礦比例最高,達到約60%。 關於煤炭資源整合,馮雲旺是持肯定態度的,未來也想進一步兼併一些煤礦,不過,他的心裏也有一點擔心,害怕大土河有一天會被國有大礦兼併掉。“現在已經整合到1000多家了,後面的整合難度應該會更大。” 2009年4月&&的《山西省煤炭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到2011年,山西全省煤炭礦井總數由2598座減少到1000座,到2015年減到800座,保留礦井要全部實現以綜採為主的機械化開採。 “現在還很難説政府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一視同仁。就拿融資這個事來説,大土河兼併小煤礦的錢都是自己的,本來可以兼併更多小煤礦,但是從銀行那邊貸不到款;國有企業就不一樣了,銀行們主動問那些國有大礦要不要錢。”馮雲旺説。 他反問《經濟參考報》記者:“一個120萬噸的礦井,國有企業一般要2000多人,但如果是民營企業的話,只要700多人就夠了。你説誰的效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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