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費與航空油價14日聯動
    2009-11-13    作者:記者 方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民航局12日宣布,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與航空煤油價格實行聯動機制。同時,將現行統一規定燃油附加收取標準,改為航空公司在聯動機制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體收取標準和&&時間。
  根據該通知,燃油附加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實行聯動,當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低於基準油價時,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準油價時,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適當收取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最高標準根據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變動情況適當調整。此規定從2009年11月14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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