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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09 記者:胡錦武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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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昌電
隨着南昌65家樓盤日前在南昌市房地産信息網公布商品房相關銷售信息,標誌着江西省有關部門要求房地産開發商公示商品住房成本的做法開始正式實施。
根據此前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江西省監察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健全房地産開發銷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必須建立商品房容積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並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9月1日起,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和當地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分別公示各項商品房開發銷售信息。
這些信息包括,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用、前期工程費、房屋開發費、管理費、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其他費用、稅費等;經批准的項目規劃條件、項目規劃總平面圖,含用地面積、土地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及其佈置、建築間距、建築層數、停車泊位及其佈置、公共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布點等。
此外,商品房價目表、商品房銷售進度信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複印件)等也要予以公示。
截至1日下午,南昌市房地産信息網上65個在售樓盤公示的相關信息顯示,開發商的利潤水平多在10%至20%之間;土地成本約佔總成本的20%至30%,稅費成本約佔開發成本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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