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召回制度9月正式施行
    2009-09-02    記者:朱立毅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我國從9月1日起將正式對貨車實施召回管理。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從目前的質量投訴情況看,貨車的質量問題主要存在於設計或組裝環節産生的缺陷。
    此次實施召回管理的為N類車輛,即至少有4個車輛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以及O類車輛,即挂車和半挂車。國家質檢總局、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工信部今年3月聯合發布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將N類車輛和O類車輛納入缺陷産品召回管理範圍。
    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從目前的質量投訴情況看,一些國産貨車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主要原因是存在因設計或組裝環節産生的缺陷。召回能夠促使貨車生産企業嚴把産品質量關,提升産品設計水平及製造質量。在目前汽車行業面臨結構調整之際,實施召回對貨車企業也是難得的機遇,具有積極意義。
  相關稿件
對“問題食品”實行召回制度 2009-06-01
醫療器械召回制度浮出水面 2008-03-20
藥品召回制度昨&& 2007-12-13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實施 2007-09-03
百家糧油骨幹企業推行質量追溯退市召回制度 2007-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