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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海南電
“現在86%個人居民已經有房産了,因此開徵物業稅有了條件。”中房集團理事長孟曉蘇14日在“2009博鰲房地産論壇”上,再次重復他去年提出的一個觀點———從小産權房開始徵收物業稅。他認為,徵收物業稅可以推動房地産稅收制度改革,為解決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財政問題和農村土地流轉問題開闢了思路。
孟曉蘇認為,很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有地稅、物業稅,一些國家75%稅收是來自地稅、物業稅。目前中國房地産稅制存在問題,在交易環節收費,保有環節不收費,而且交易環節稅費過重,顯然對老百姓買房、交易活動不利。
孟曉蘇説,合理納稅方案應該區別貧富,要分步走。第一步,可以把商業地産稅制平移,改變徵稅方式,這樣明年就可先把商業房地産物業稅建立起來。第二步,從小産權房起徵收物業稅,稅率不宜太低,可以參照發達國家1%—3%標準。第三步,對高檔住房和豪宅徵物業稅也應當採取1%—3%標準。第四步,研究如何向普通住房居民徵物業稅的問題,對一些居民基本住房實行免稅也要考慮。
孟曉蘇稱,小産權房可以通過徵收物業稅變為合法。現在各地已涌現了大量的小産權房,面積有66億平方米。如果有了物業稅,小産權房就不必徵為國有,這樣可以解決小産權問題。
稅收制度應當更加合理,從向農民索取土地差價到向城裏收取物業稅,從徵收流轉稅到徵收物業稅,對有豪宅、多重住房的人多徵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