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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30 記者:魏蒙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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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珠海電
10家取得珠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的硒鼓、墨盒等耗材協議供貨商資格的企業,由於虛報價格,幾天前被珠海市政府採購中心採取“禁賣”措施。29日,這些企業向政府遞交了整改方案,平均供應價格下降20%,但政府暫沒有撤銷“禁賣令”的時間表。
據珠海市政府採購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招標協議,協議供貨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由於利益驅動,取得了協議供貨資格的耗材協議供貨商,通過珠海市政府採購網報出的供貨商品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的商品價目,最多高出30%,平均高出20%左右。珠海市政府依照協議條款,對10家協議供貨商採取了“禁賣”措施,暫停其在採購網上的銷售渠道,實行無限期“禁賣”,何時恢復開通,視相關供貨商的整改情況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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