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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30 記者:岳德亮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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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電
杭州市政府日前對外公布了市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凡是今年1月1日後批准徵地的建設項目,一律執行新標準。 2002年至2008年底實行的原標準規定,徵地補償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四項費用組成,並在徵地補償時以“打包”的形式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村。而新標準規定,徵地區片價只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則遵循“有苗補償、無苗不補”的原則。 在補償標準方面,新標準除山林統一提高2萬元/畝外,其餘各級、各類土地提高了3萬至10萬元/畝不等,且另行補償的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尚未計算在內。安置補助費也從原來的每人3萬元提高到4.5萬元。 據杭州市國土資源局介紹,新標准將不再對菜地、園地、水田(旱地)、山林進行分類。而是按照“徵地補償同地同價”原則,除林地外,同一區片內的被徵土地在補償時不分地類均採取同一補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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