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徵收購置稅
    2009-01-21    新華社發(岳立中 攝)    來源:經濟參考報

    1月20日,在河北省邢&市行政服務中心,享受到車購稅降低優惠的劉先生展示剛辦好的車購稅完稅證明。
    國務院常務會議1月14日審議並原則通過汽車産業調整振興規劃。為培育汽車消費市場,從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徵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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